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建湖县人民检察院致力于将司法保护精神落实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最大限度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获得建湖县委县政府充分肯定,为建湖县获评全国第三届“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作出突出贡献,多名干警先后获评全国普法教育活动先进个人、全省法治建设个人二等功、全省关爱未成年人业务标兵、盐城市“双百”活动先进个人、建湖县十佳“普法之星”。
一、以“零容忍”的态度,落实全方位的检察保护
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发挥职能优势,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用检察方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与身心健康。办理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3件13人,两名教师被绳之以法,同时向教育局发出专项检察建议。办理多起利用网络云盘传播淫秽物品案,与县公安局、文广新局等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对网络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形成合力,为孩子们营造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
落实未检特殊检察制度。加强青少年维权专业化建设,在盐城市检察系统率先打破内设机构职能壁垒,于2013年3月首家成立集“捕诉监防”于一体的未成年人检察科。始终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采用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特殊方式来实现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要求。创新设立“六必须”工作法,立体构建涉罪未成年人回归后盾。
坚持双向全面综合保护。建立高危涉案未成年人数据库,社会化开展临界工作,帮教其悬崖勒马。注重增强部门之间的维权合力,针对一起恶性近亲强奸案,启动盐城市首例支持撤销监护权起诉,最终法院撤销行为人监护权,该案成功办理入选《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公告》指导案例。
二、以“普法者”的角度,开展更精准的预防教育
深化个案预防。坚持在司法中普法,创设了检察官训诫制度,指导帮助未成年人明辨是非,实现了处理一案、挽救一批、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该制度获得首批法治江苏建设优秀实践案例提名奖,盐城市首届“十大法治事件”,得到最高检、省委政法委和省市检察院的充分肯定,该县未成年人犯罪率呈明显下降趋势,2017年降幅达76%。
开展类案预防。积极开展专题调研,研判犯罪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通过与职业学校等部门沟通协调,帮助涉案未成年人掌握技能,提升生存能力。担任县政协委员的检察官提出动员全社会力量专项帮扶被羁押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提案,得到民政、教育、人力等多部门的重视和落实。
强化一般预防。根据中小学生不同的身心特点,先后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开展法律与安全知识宣讲60余场次,在中、小学校广泛开展模拟法庭、法治公开课等法治“微课堂”,5名干警被聘为法治副校长。2015年被评为盐城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
三、以“暖人心”的温度,构建立体化的社会支持体系
共同关爱留守儿童。为了不让留守儿童远离爱的阳光,帮助全县4500多名留守儿童快乐成长,牵头县民政局、教育局,设立5个留守儿童维权联络站。将“检察蓝”融入“邮政绿”,先后向留守儿童家庭寄送安全知识卡片、图册2000多份,劝导、教育家长严格落实监护责任。2017年制定的留守儿童关爱救助机制在全市推广。
共同开展帮扶救助。与民政等部门加强联动,适时组织捐赠捐助活动。以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方式,统筹解决未成年人遇到的实际困难,展示司法温情和社会温暖。针对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害人得不到赔偿,其女儿吴某被迫辍学的情况,支持起诉向保险公司索赔侵权损失40余万元,还帮助孩子申请到救助资金1万元。
共同构建配套体系。始终不断强化未成年人司法的社会支持体系建设,通过跨部门、跨单位联席会议制度,构建起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帮教的协调联动。积极推动“检校共建”,每年寒暑假来临,该院都到学校上好“期末最后一课”,并刻录光盘在学校播放,依托校园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