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了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响水县人民检察院成立“小葵花”爱心工作室,组建“小葵花”法治宣讲团,大力实施引导“向日葵”计划,通过“法治读本进书包、庭审现场进课堂、警示展览进校园、义务巡查进‘网吧’、专题教育上电视”的“四进一上”活动,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相关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简报》作经验交流,该项工作被盐城市人民检察院评为“最佳创新创优项目”,“小葵花”爱心工作室被省妇联评为“我最喜爱的巾帼志愿团队”,该院被响水县委、县政府表彰为“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
一是法治读本进书包。编写《“向日葵”阳光成长法制读本》,选取未成年人犯罪及以未成年人为侵害对象的案例,用形式新颖、寓教于乐的方式,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凸显本土化,紧扣响水发案态势。以未成年人为侵害对象的有强制猥亵、强奸、寻衅滋事、抢劫、抢夺等。读本着重对此类案件进行统计分析,总结此类案件的发案特点,提出有效防范措施,突出教材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凸显趣味化,贴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读本主要以图片、漫画等形式,以图文并茂的方式形象直观地向未成年展示发生在他们身边的各类案例。凸显案例化,以真实案例释法说理。读本共选取十八个典型案件,每起案例均设置“检察官释法”栏目,由检察官提示和寄语,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提升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开展“小葵花”爱心义卖义捐、“关爱留守儿童畅游灯会”、“书籍换绿植”等23次志愿者服务活动。
二是庭审现场进课堂。结合检察开放日,组织辖区内高中、中小学生开展“防治校园欺凌 护航未成人健康成长”主题摸拟庭审、接受警示教育等活动5次,让他们零距离接触、亲历性感受法律的威严。个性化预案、突出案件针对性。精心挑选办理的以未成年人为侵害对象的典型案例让学生观摩。突出阐述以未成年人为作案目标的原因,侵害的手段,对未成年被害人身心健康、未成年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影响。使参与旁听的未成年人对犯罪行为的发生有一个宏观的认识。近年来,庭审现场走进学校12次。模拟庭审,增加学生庭审亲历性。以本院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为蓝本,精心改造案情,在响水县城、乡镇的几所中学开展微庭审,详细介绍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涉案的类型、产生的危害后果、量刑的轻重等,加深未成年人对常见罪名的认识。庭审测评,提升庭审教育认同性。参与庭审或旁听前有“护苗”人员发放测评问卷,了解参与旁听和参与“微法庭”的未成年对庭审和法律的感知和认识。该院先后发出500余份庭审测评表格。
三是警示展览进校园。以发生在全县的真实、影响重大的校园安全事故、违法犯罪案件为例,根据学生特点及知识结构制作警示教育展板,先后20余次在全县中小学开展以“筑起校园安全墙”为主题的警示展览活动。宣讲不法侵害应对方法。帮助同学们区分一般的违法行为、侵害行为、犯罪行为。重点讲授在受到不法侵害时如何自我防范,如在公共场所碰到猥亵、性侵害的自救,如被人跟踪后怎样在第一时间寻求安全保护等。同时教育孩子们养成时刻保持高度安全警觉的良好行为习惯。引导学生自律自爱。结合近年来响水地区针对校园及周边高发的强制猥亵、强奸、强迫卖淫、介绍卖淫等以侵害未成年女性的犯罪,向学生分析未成年成为被害人的原因,引导同学们慎交友、交好友、交良友,并提出交友的合理建议。结合在校园及校园周边高发的未成年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刑事案件,向学生分析这几类未成年人犯罪率上升的原因,教育同学们加强自律,引导学生用合理合法的方式解决纠纷、化解矛盾,避免同学们因不懂法或存在侥幸心理而违法犯罪。发出检察建议消除隐患。针对警示展览过程中发现的部分学校安全措施存在隐患或者警示展览后仍有违法犯罪事件发生的情况,先后发出口头或者书面的检察建议9次,协助、指导学校健全安全防范制度,提高安全防卫意识,减少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
四是义务巡查进“网吧”。成立由 8 名退休检察官组建的“夕阳红”义务网吧巡查队,开展义务监督巡查活动。分片挂钩,网格化巡查“黑网吧”。该义务巡查队将县城网格化为灌江、城南、开发区等7片,每片均由一名队员负责,积极配合工商、公安部门对县城重点地区进行监管,定期排查,突击检查“黑网吧”,“早发现,早取缔”。精准巡查、核查网吧记录台帐。队员们定期进网吧巡查,核对上网人员信息,查看是否有未成年人上网。网络聊天、拓展巡查空间维度。聘任对网络、电脑等多媒体业务熟练的退休检察官为该院的网络巡查员,每天通过响水检察院官方的QQ、微信、微博等聊天工具,积极参与响水县境内未成年热衷的响水网、响水论坛等平台的互动,与网友聊天,引导他们养成良好的上网习惯,自觉杜绝不良网络垃圾的侵扰。近年来,“夕阳红”义务网吧巡查队先后巡查网吧 43 次,成功劝返 33名网瘾青少年重回课堂。
五是专题教育上电视。联合县电视台开辟《政法视野》“检察风采”专栏,录制节目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并号召全县广大市民共同关爱、保护未成年人。教育形式突出一个“多”字。针对在未成年群体中易发的毒品、性侵、暴力等犯罪,通过电视台倡议学生积极参与反毒品、反校园暴力、反性侵害等维权倡议的宣誓、签名活动;通过“检察官说法”阐述《刑法》、《刑诉法解释》等法律对容留他人吸毒、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案件的立案标准、追诉标准及量刑标准;现场提供法律咨询,提出社会、家长、学校三方的职责,提高三方对侵犯未成年权益防范意识,减少侵害未成年权益的保护的盲区。普法宣传紧扣一个“防”字。充分利用儿童节、教师节、国家宪法日等特殊时间,制播1至2期节目,节目内容主要立足检察职能,紧扣未成年犯罪预防的热点,充分运用电视形象化、视觉化的特点,使广大群众对检察机关关于未成年工作形成直观、系统的了解。其中《同行》、《未检录影棚》等节目,融合法律常识,警示意义深刻,倡导积极正面的核心价值观,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权益保障力求一个“诚”字。以电视台为媒介,为全县100多名孤儿各配备一名检察官“爱心妈妈”;“检察风采”专栏实时更新“新启航”关爱帮教管护基地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帮教情况;为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9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