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利益格局不断调整,社会矛盾纠纷处于高发期,人民群众对纠纷解决方式的多元需求日益凸显。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要求,有效破解案多人少的老难题,去年以来盐城中院持续推动全市法院开展案件繁简分流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全力打造司法惠民品牌。

该项工作带来的改革红利不断释放。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维权难”、“立案难”、“裁判慢”“执行难”等老大难问题得到明显改观,矛盾纠纷当事人解决争议的途径得到显著拓宽,长期以来制约全市法院工作的体制机制积弊得到有效破除,审判质效指标得到普遍改善。今年一季度,全市基层法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7599件,同比下降12.1% 8家基层法院新收民商事案件数实现下降;累计诉前分流案件3870件,并成功化解1298件;简案繁案识别比例基本达到7:3;今年一季度,简审法官人均结案达83件,简易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仅为35天。

该项工作的扎实开展和显著成效得到了省政协副主席、省法院周继业副院长的批示肯定,被省法院作为工作经验向全省推广,江苏电视台《法治在线》栏目对该工作作了专题报道,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该项工作的主要做法是:

一、坚持党组引领,强化组织保障

盐城中院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案件繁简分流工作作为全市法院“一把手”工程,以头等大事的定位来抓,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构建完整严密的整体工作体系。一是目标推进责任化,全市法院强行入轨、强力推进,形成领导专门抓、审执部门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实现持续发力、精准发力。二是组织实施项目化,研究制定1+10文件,要求3个月打基础,6个月见成效,对多元解纷和繁简分流工作列出明确的时间表、任务书和路线图,要求各基层法院及中院各部门对照落实,进一步分解责任、细化人员、明确任务,确保责任层层压实。三是督促检查常态化,每季度开展一次高规格专项督查,由市中院班子成员带队,组成专项督察组,分赴各基层法院,实地督察案件繁简分流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推进情况。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从真撰写督查报告,列明问题清单,限定整改期限,并在工作考核中对该项工作开展情况实行一票否决制,确保工作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全市法院对标找差、你追我赶,形成了百花齐放、竞相发展的良好势头。

二、优化体制机制,释放内部潜能

一是重塑组织机构。各基层法院一律成立速裁庭,专门办理简审案件,复杂案件一律由专业庭办理;人民法庭一律办理简单案件。二是重整人员配备。坚持以案定员,按照年诉讼案件量的70%与法官年人均结案300件配比的标准配备简审法官,并按照不低于1:1.5的比例配备书记员。目前,全市法院已组建了184名法官(全市员额法官526名)和270余名司法辅助人员的简审审判队伍三是重构办案模式。在各业务庭设置专业化审判团队,推动类案专审,统一法律适用。明确审理时限,要求简审案件一般应在30天内审结,最长不得超过45天。对追索劳动报酬等易发案件,选取一个或数个具有示范意义的案件进行精细化审理,带动系列纠纷批量解决。

三、划分繁简标准,实现精确发力

一是设定简案比例。根据一审二审层级及刑事民事行政的类别,科学设定简单案件的比例。如民商事一审案件简案比例不得低于70%,二审案件简案比例不得低于50%二是标定分流方法。建立简案为原则、繁案为例外的分流模式,根据案件特点、案由类型等因素,确定固定类型的案件为繁案,其余案件全部作为简案处理,实行立案分流。对立案环节未能甄别分流的简审案件,按照类案电脑分案为主,辅以庭长动态调整的分案模式,实行审理分流。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优先指定分配给院、庭长办理。三是厘定办案规程。对交通事故、民间借贷等常见简单案件,提炼审判要素,出台要素表,一律实行要素式审理。通过繁案精审,完善庭前准备程序,增强庭审对抗性,促进庭审实质化

四、创新配套机制,释放裁判资源

一是构建扁平化管理格局。将案件繁简分流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同内设机构改革相结合,推进大部制,实现大整合,通过扁平化管理实现精兵简政,提升管理效能。目前,全市法院已精简部门达35个。其中,亭湖法院,已将民商事条线整合为大民庭;立案、信访职能并入诉讼服务中心;行装科与办公室合并成综合办公室。二是拓宽市场化运作思路。注重运用市场化机制,将诉讼材料扫描、案件信息查询、失信名单录入等事务性工作外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中介机构集中办理,让法官专注审判执行核心事务。如建湖法院在全县聘请210名送达联络员,组建送达小分队,民商事及执行案件平均送达周期仅为两天半。三是聚合信息化支撑动能。秉承大数据、大格局、大服务理念,市中院党组重点部署的同步数字化扫描、左看右写、简易裁判文书一键生成等信息化系统已陆续进入调试,并做好与各基层法院的系统联调衔接工作,夯实数据基础,人工智能、大数据带来的便捷正初步显现。

五、融入社会综治,引导多元化解

一是突出“规定动作”的强制性。积极赢取党委政府深度支持,形成多元化解合力,全市10家基层法院均已将民事案件万人成讼率纳入地方综治考核。实现“一站一室”实体化运行,全市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均已设立诉调对接办公室,配备专门办公场所、设备及标识,合计配备人民调解员126人,值班律师达78二是突出“普遍动作”的示范性。对面广量大的常见纠纷,如,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涉民生案件,加强与综治组织、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公证机构等单位的协调配合,联手化解矛盾。滨海法院组建专业巡回审判法庭,近3年每年参与诉前化解三类纠纷1400余件,约占全院收案数的9%左右。三是突出“自选动作”的首创性。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市中院少年家事庭吸纳家事调查员、调解员和心理疏导员到调解战线,并与市妇联联合构建婚姻危机服务项目工作室。今年以来,家事纠纷调解率同比上升近5个百分点。基层法院中,东台法院的法官村长机制、滨海法院的庭站点员、射阳法院的无讼无访村镇创建等经验做法相继得到省法院的总结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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