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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债我来还—响水法院妥善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我觉得这个事情给对方家庭造成了很大的变故。我作为儿子,我觉得有义务帮我父亲履行赔偿事宜……”近日,被执行人汪某某的儿子来到响水法院,自筹50余万元,替父亲一次性全部履行了交通事故赔偿款。

原来,2020年6月,汪某某酒后驾驶汽车撞到步行的严某某,致其当场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汪某某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后,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被告人汪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

 

判决后,被害人严某某亲属高某等6人就民事赔偿部分诉至法院,要求汪某某及车辆保险公司赔偿。经审理,判决被告车辆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等合计11万元,汪某某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等合计93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因汪某某未履行,被害人家属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经查,被执行人名下登记有机动车一辆,法院依法对该车进行了拍卖,拍得款项7万余元,全部交付申请人。剩余款项因被执行人正在服刑中,无法赔偿到位。

考虑到死者的父母亲均为高龄老人,且有两个未成年的小孩,家庭经济困难。执行法官联系到被执行人汪某某的儿子,将相关情况向其释明,综合情理法理,寻求最佳解决方案。

很快,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汪某某之子深刻认识到该起交通事故给对方家庭造成的伤害,特意从外省赶回,积极筹款推进赔偿事宜。

最终,汪某某之子通过多种渠道,筹措到50余万元,并主动联系法官,替父亲履行完毕。

“法官,太感谢您了,太难为您了……”当严某某的亲人收到赔偿款,拉着法官的手,激动地表示感谢。

至此,该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彻底画上句号,而诚实守信的正能量也温暖了每个人的心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