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经开区法院“利剑”再出鞘 集中执行持续发力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立足“六稳”“六保”工作要求,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日前,盐城经开区法院开展第四次集中行动。此次专项执行行动共历经5个小时,出动执行干警15人,执行案件2件,执行到位金额28.5万元。
集结完毕,奔赴现场
盐城市亭湖区某五金商行与盐城某精密模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该五金商行将该精密模塑有限公司诉至盐城经开区法院,要求立即支付拖欠原告的供货款185260元及相应利息,但判决生效后该精密模塑有限公司一直未能履行,申请人遂向该院申请执行。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四套机器设备具有较高价值,于是将该四套机器设备分别于2020年9月份进行司法拍卖,其中三套设备顺利成交,成交总价39.06万元。
厂房内设备
然而,在设备交付时却遇到了阻力。被执行人明知机器设备已经被法院查封,却擅自撕毁封条,将机器设备质押给第三方。执行过程中,第三方提出执行异议,拒不配合设备交付。执行法官向其释明拒不配合执行的法律后果,第三方当事人认识到严重后果后,经过有序的组织和交涉,机器设备在中午12时许顺利交付给买受人。
承办法官在现场做当事人工作
设备成功交付
10月以来,盐城经开区法院每周四集中执行力量,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切实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下一步,该院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工作重点,以常态化开展执行行动为抓手,推动提升执行质效,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