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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社会服务中心架设群众的“连心桥”


 

建湖县社会服务中心架设群众的“连心桥”

 

近年来,建湖县委、县政府从基层实际出发,积极密切联系群众,探索新时期做好服务群众工作的新途径,本着研究和把握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创新工作方法,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增强群众工作的亲和力和感染力,提高群众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社会服务中心真正架起群众的“连心桥”。今年97日,省委政法委副书记侍鹏,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丁宇在县社会服务中心检查指导时,对建湖这项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一是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建湖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群众工作,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建立公平、正义、合理有序的协调机制。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社会服务中心建设的相关问题,在县城主干道建立了建湖县社会服务中心。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到县社会服务中心调研指导工作,面对面聆听群众诉求,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县政法委在县“四套班子”建立每周二在县社会服务中心开展群众接待日的基础上,建立了“四长”轮值机制,要求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领导班子成员,每天轮流在县社会服务中心值班,同时对4部门30余名负责人轮值工作实行绩效考核,责任落实到个人,使各项工作得到稳步推进,涉法涉诉类信访和不安定因素控制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在此基础上,县政法委还相继出台了《工作例会制度》、《领导接访和首问负责制度》、《情况报告制度》、《分流督办制度》、《协调工作制度》、《考勤考评制度》和《关于加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涉法涉诉信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文件,通过建立社会服务中心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政法各部门对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和政法综治、平安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而有益解决制约做好群众工作的源头性、根本性的问题。

二是搭建平台,提升效能。县委政法委在组建成立社会服务中心的同时,从考虑服务群众的性质和易为群众服务的角度出发,从政法部门各抽调2名富有群众工作经验的在职中层正职干警,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到社会服务中心挂职锻炼,时间2年。中心达到“五有”:有办公用房、有接待场所、有必备设施、有专职人员、有专门经费;中心设九个窗口:涉法涉诉、人民来访、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矛盾调解、社区戒毒、流动人口、精神卫生、干部轮值,制度上墙,环境整洁,实行“一站式”服务,“一揽子”受理,“全程式”督办,全力打造规范化的群众服务平台。服务中心除正常开展工作外,把工作的重点放在积案的化解、法律咨询、法律服务上。同时,要求来访群众进门接待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必须做到热情服务,一句问候、一杯热茶、一张凳子,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问题,认真协调解决;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问题,引导当事人找有关人员办理,并负责跟踪落实和反馈,决不允许推诿。服务中心不论平时还是节假日,都有工作人员在值班,改变了过去群众有事找不到投诉部门或不知道找什么部门反映的问题,极大地方便了基层群众反映问题,畅通了服务群众的渠道。同时也改变了过去有关部门对群众诉求不重视、无人处理或相互推诿的现象,做到了群众诉求事事有人听、件件有人理,开创了服务群众工作的新局面。

三是夯实基石,化解积案。做好群众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在基层。县委政法委在做好社会服务中心工作的同时,主动牵头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下访巡访,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通过干部下访,及时、准确地掌握第一手材料,了解群众的真实想法,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使群众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引导群众依法反映自己的诉求,同时,通过解决问题,把群众引导回当地,把问题解决在当地,从源头上减控涉法涉诉案件的发生。充分发挥律师的法律专业优势特点,引导和规范律师参与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提高息诉罢访率。积极适应形势的变化,主动应对,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局一盘棋。对一些影响较大、政法机关难以处理的信访案件,政法委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直接办理,直至结案息访;对涉及不同部门、不同单位的重大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县政法委主动牵头,积极协调各方,形成处理合力。对甄别不属于执法错误或瑕疵,无法进入法律程序处理的案件,客观分析群众上访的诉求,对无理的部分,做好耐心细致的说服解释工作,晓以后果,促其放弃,对其合理的部分进行确认,因案施策,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