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盐城长安网>> 以案说法>>正文内容

【以案释法】名酒空瓶全套120元,制成假酒暴涨数十倍

日前,建湖县检察院在审查批捕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中,发现犯罪嫌疑人通过高仿名酒从中牟取暴利。比如某名酒酒瓶酒盖、内外包装,从饭店的回收价是每套120元,犯罪嫌疑人灌装低价酒,转手倒卖给经销商变成每箱1400元,到消费者的餐桌上,价格又翻了几倍。

由于利润丰厚,不少犯罪分子铤而走险,干起了这个行当,形成了一条地下产业链,而高档白酒包装也成了这个产业链条中的“紧俏货”。少数饭店经营者默许,甚至直接安排服务员私下收集各种酒类包装。

国家早有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将废旧酒瓶、瓶盖、外包装等销售给不具备再生资源回收资质的经营单位和个人,更不得向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的单位和个人销售废旧酒瓶、瓶盖、外包装等。少数酒店及其服务员,向没有再生资源回收资质的个人出售酒类包装,破坏的不仅仅是市场经济秩序,而且存在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

建湖县检察院向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加强餐饮服务业经营者管理,切断制售假酒的源头,净化酒类市场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消费者去酒店消费时,别忘了把外包装撕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