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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推拒的亲情


  每个人内心深处都有对亲情的渴望,年纪越大这种渴望就会越强烈。亲情源于血缘,与生俱来,但有时候,不恰当的行为或言论却会让亲情产生裂痕。
  张某是我曾办理的一起家庭纠纷案件的当事人。起诉时,他提了三个诉讼请求,一是要求儿子阿新给付赡养费;二是要求与儿子儿媳分家析产;三是要求撤销赠与其子房产的协议。
  这起案件在我与社区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阿新每年给付张某赡养费一万元;张某与妻子林某共同居住,妻子林某负责照顾张某的生活起居;春节期间张某与林某可至阿新处居住;登记在张某和阿新名下的房产归两人分别所有,阿新负责为张某装修其现居住的房屋,张某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没过几个月,张某再次来到东台法院申请执行,理由是阿新没有按期给付赡养费。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阿新将赡养费给付张某,张某也申请结案。
  令人没想到的是,自此以后,张某每隔几个月就来法院申请执行一次。阿新夫妇对此感到十分苦恼,自己的生意不好做,资金周转不过来,而父亲又这样“不近人情”。
  短短两年时间,张某已申请执行达七次之多。最终,在阿新因一次未及时给付赡养费而被司法拘留后,父子间的矛盾到了难以调和的地步。
  近日,张某再次来访。他十分沮丧地说到,儿子阿新未按约定让他到其家中过年,也没有给他拜年,自己给孙子准备的红包都没能送出去。张某的话语中,透露出的是无奈、伤心以及对天伦之乐的向往。
  拖欠的赡养费可以申请执行,但亲情却无法“强制执行”。我能理解张某现在对亲情的渴望,但也正是由于他每一次的“强势出击”,亲手将亲情推拒得更远。在这起家庭纠纷案件当中,如果父子间能够多一些宽容、理解与沟通,也许关系就不会变得这么糟糕。但愿张某能够重新思考该如何处理与儿子的关系,进而重拾久违的亲情。   (作者系东台市人民法院员额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