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间的烦恼
作者:何翠翠 来源:盐阜大众报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18日 点击数:
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现如今,老百姓居家生活已经不再只是“左邻右舍”,还有“前邻后舍”“上邻下舍”。如何处理邻里之间的关系,也成为大家绕不开的话题。
2017年12月,家住响水的吉荣一家乔迁新居,心里乐开了花。然而短短数月后,吉荣就高兴不起来,而是整日愁眉不展。究竟何事让这位年近七旬的老人心生烦恼呢?原来,他新家的卧室窗外多了两台机器。
吉荣家住在二楼,楼下是一间经营美容养生的商铺。老板胡月为给顾客创造舒适环境,便决定在自家二楼平台上安装一台空调外机和一台热水器外机。早在胡月准备安装时,得知情况的吉荣担心受到影响,就出面予以了制止,两台外机遂未能成功安装。可没过几天,胡月还是趁吉荣家中没人的空隙,擅自将两台外机安装了上去。
对此,吉荣一家十分气恼。这两台外机正好对着他们家的卧室和厨房。其中,空调外机正对卧室,空调开启时噪音吵得吉荣老两口无法入睡。热水器外机的排风口正对厨房,运转时所散发的热浪直冲厨房,让在厨房做饭的吉荣妻子常常汗流浃背。
饱受噪音、热浪煎熬的吉荣一家多次找胡月协商,然而胡月认为安装在公共平台上且经物业同意为由,拒绝拆除,态度坚决,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吉荣只好找小区物业公司协调此事。但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却告诉他,胡月家的外机安放位置是公共部分,公共平台所有的业主都有使用权。
吉荣认为,空调等室外机一般安装均会占用小区公共区域,这本无可厚非。但公共区域就可随意放置呢?为此,他查看了沿街一排所有商铺空调等外机安装的位置,发现其他商铺业主的空调均是安装在一楼地面或是在二楼公共楼道部位,只有自家楼下邻居的两台外机正对着自家,这让他越想越觉得心里不舒服。
经多次协商未果后,去年5月,吉荣一纸诉状将胡月诉至响水县人民法院,要求其拆除安装在其家窗外的两台外机。
为查清案件事实,承办法官实地展开了调查,发现胡月安装两台外机的平台空间有限,导致两台外机距吉荣家卧室窗户距离很近,直线距离分别仅有1.2米和0.6米;且热水器外机排风口正对着吉荣家厨房排气管道,存在着安全隐患。
为妥善化解这起邻里纠纷,承办法官多次找双方协调,但因双方分歧较大,未能达成调解协议。最终,响水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安装的外机不符合国家相关安装规范要求。同时,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被告在安装室外机时,应以不影响原告正常生活为限,故判令胡月拆除放置在吉荣家北部平台处的两台外机。
一审判决后,胡月不服,上诉至市中院。市中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故依法驳回胡月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其实生活中,像这样因琐碎小事而引起的邻里纠纷并不少见,因原被告互不妥协,最终由法院判决确定孰是孰非。而下面这起邻里纠纷则在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最终握手言和。
无独有偶,家住响水某小区同一栋楼203室的项兴华与303室的尤宝付,两家是楼上楼下的邻居,多年来一直相安无事。但多年的邻居感情却因为一件小事渐渐淡漠。
原来,今年夏天一天早上,项兴华如往常一样到阳台上晒衣服,可是他发现三楼衣服一直在往下滴水。当时,他心想,可能是邻居忘记拧干了,并没有太当回事。然而,接下来一连几天都是如此。于是,项兴华找到尤宝付沟通解决,令他没想到的是,尤宝付认为晾晒衣服滴水实属正常,并无不妥。
眼看协商未果,但面临的实际问题还得解决。为遮挡楼上衣服滴水,项兴华花费600元订制了雨棚。他想着安装好雨棚,自己晾晒衣服就不会再受楼上滴水影响,而且这个雨棚也不会对楼上产生影响。然而,事情并没有按照项兴华设想的那样发展。尤宝付认为项兴华家安装的这个雨棚棚顶太高,影响其晾晒衣被,两家为此事多次争吵。
当地社区也出面介入调解,然而双方各执己见,矛盾一直未能解决。无奈之下,项兴华以相邻关系纠纷将尤宝付诉至响水法院。响水法院综合考虑案件起因,决定将该案纳入诉前调解程序,先行组织调解。在响水法院调解室内,人民调解员就双方之间的邻里纠纷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员围绕双方矛盾症结,摆事实、讲道理,调解室内气氛逐渐缓和。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尤宝付承诺今后不再晾晒滴水的衣服,项兴华也放弃对拆除雨棚损失的索赔。
法官提醒:邻里之间本该互帮互助、互惠互谅。《物权法》第84条也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所以,邻里之间在依法行使权利时,首先应当将心比心,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一旦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立即停止侵害。其次,如果引发此类纠纷,各方应本着诚信互谅的原则自愿协商解决。协商无果的,各方可以共同请求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如若存在违法行为的,可提请有关主管部门给予协助。协商不成或调解无效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化解矛盾。 (案中人物系化名)
2017年12月,家住响水的吉荣一家乔迁新居,心里乐开了花。然而短短数月后,吉荣就高兴不起来,而是整日愁眉不展。究竟何事让这位年近七旬的老人心生烦恼呢?原来,他新家的卧室窗外多了两台机器。
吉荣家住在二楼,楼下是一间经营美容养生的商铺。老板胡月为给顾客创造舒适环境,便决定在自家二楼平台上安装一台空调外机和一台热水器外机。早在胡月准备安装时,得知情况的吉荣担心受到影响,就出面予以了制止,两台外机遂未能成功安装。可没过几天,胡月还是趁吉荣家中没人的空隙,擅自将两台外机安装了上去。
对此,吉荣一家十分气恼。这两台外机正好对着他们家的卧室和厨房。其中,空调外机正对卧室,空调开启时噪音吵得吉荣老两口无法入睡。热水器外机的排风口正对厨房,运转时所散发的热浪直冲厨房,让在厨房做饭的吉荣妻子常常汗流浃背。
饱受噪音、热浪煎熬的吉荣一家多次找胡月协商,然而胡月认为安装在公共平台上且经物业同意为由,拒绝拆除,态度坚决,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吉荣只好找小区物业公司协调此事。但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却告诉他,胡月家的外机安放位置是公共部分,公共平台所有的业主都有使用权。
吉荣认为,空调等室外机一般安装均会占用小区公共区域,这本无可厚非。但公共区域就可随意放置呢?为此,他查看了沿街一排所有商铺空调等外机安装的位置,发现其他商铺业主的空调均是安装在一楼地面或是在二楼公共楼道部位,只有自家楼下邻居的两台外机正对着自家,这让他越想越觉得心里不舒服。
经多次协商未果后,去年5月,吉荣一纸诉状将胡月诉至响水县人民法院,要求其拆除安装在其家窗外的两台外机。
为查清案件事实,承办法官实地展开了调查,发现胡月安装两台外机的平台空间有限,导致两台外机距吉荣家卧室窗户距离很近,直线距离分别仅有1.2米和0.6米;且热水器外机排风口正对着吉荣家厨房排气管道,存在着安全隐患。
为妥善化解这起邻里纠纷,承办法官多次找双方协调,但因双方分歧较大,未能达成调解协议。最终,响水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安装的外机不符合国家相关安装规范要求。同时,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被告在安装室外机时,应以不影响原告正常生活为限,故判令胡月拆除放置在吉荣家北部平台处的两台外机。
一审判决后,胡月不服,上诉至市中院。市中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故依法驳回胡月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其实生活中,像这样因琐碎小事而引起的邻里纠纷并不少见,因原被告互不妥协,最终由法院判决确定孰是孰非。而下面这起邻里纠纷则在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最终握手言和。
无独有偶,家住响水某小区同一栋楼203室的项兴华与303室的尤宝付,两家是楼上楼下的邻居,多年来一直相安无事。但多年的邻居感情却因为一件小事渐渐淡漠。
原来,今年夏天一天早上,项兴华如往常一样到阳台上晒衣服,可是他发现三楼衣服一直在往下滴水。当时,他心想,可能是邻居忘记拧干了,并没有太当回事。然而,接下来一连几天都是如此。于是,项兴华找到尤宝付沟通解决,令他没想到的是,尤宝付认为晾晒衣服滴水实属正常,并无不妥。
眼看协商未果,但面临的实际问题还得解决。为遮挡楼上衣服滴水,项兴华花费600元订制了雨棚。他想着安装好雨棚,自己晾晒衣服就不会再受楼上滴水影响,而且这个雨棚也不会对楼上产生影响。然而,事情并没有按照项兴华设想的那样发展。尤宝付认为项兴华家安装的这个雨棚棚顶太高,影响其晾晒衣被,两家为此事多次争吵。
当地社区也出面介入调解,然而双方各执己见,矛盾一直未能解决。无奈之下,项兴华以相邻关系纠纷将尤宝付诉至响水法院。响水法院综合考虑案件起因,决定将该案纳入诉前调解程序,先行组织调解。在响水法院调解室内,人民调解员就双方之间的邻里纠纷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员围绕双方矛盾症结,摆事实、讲道理,调解室内气氛逐渐缓和。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尤宝付承诺今后不再晾晒滴水的衣服,项兴华也放弃对拆除雨棚损失的索赔。
法官提醒:邻里之间本该互帮互助、互惠互谅。《物权法》第84条也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所以,邻里之间在依法行使权利时,首先应当将心比心,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一旦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立即停止侵害。其次,如果引发此类纠纷,各方应本着诚信互谅的原则自愿协商解决。协商无果的,各方可以共同请求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如若存在违法行为的,可提请有关主管部门给予协助。协商不成或调解无效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化解矛盾。 (案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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