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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灵机一动 被执行人归还借款


  日前,亭湖法院执行法官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中,面对反复无常的失信被执行人,淡定从容,成功促使其当场履行17270元。
  2016年5月,张某向李某借款1.7万元,到期后,张某以种种理由拒绝归还借款。李某将张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张某立即归还借款及其利息。因张某未及时履行判决义务,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张某经执行法官多次通知,均未到法院接受谈话,且一直下落不明。因未能查找到张某的财产线索,该案遂被程序终结。
  今年9月5日上午,申请人李某发现了张某的踪迹,立即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受理申请后,执行法官在市区某宾馆将张某成功控制。经过执行法官做工作,张某表示愿意履行义务,但要求李某归还自己曾经寄放在李某处的物品。最终双方约定,当天下午,李某返还物品,张某支付案款。
  下午3时,李某依约将张某的物品归还,执行法官将已经谈妥的和解协议、谈话笔录均制作好,要求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时,张某却突然反悔,态度极其恶劣。面对反复无常的张某,执行法官判定其是虚张声势,决定施以小计。于是,执行法官对法警耳语一番,当着张某的面打电话请示签发拘留决定。同时法警也打电话,向法警队“借”手铐。结果,法警的电话还未挂断,张某便当场服软,连忙向法官和法警道歉,当场通过手机将17270元转账给了李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