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法学研究课题招标公告
盐城市社科联 盐城市法学会
2019年度法学研究课题招标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盐城市委七届八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法学会人才优势和智库作用,经研究决定,市社科联、市法学会从即日起面向全市对2019年度法学研究课题进行招标,择优立项。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立项原则
坚持“立足当地、研究当地、服务当地”原则,围绕“三市战略”,持续走好“两海两绿”路径,决战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融入长三角,建设新盐城,以为推动盐城高质量发展走在苏北苏中前列提供法治保障为主题,组织开展法学研究,发挥智库作用。
二、课题类型、研究内容及资助经费
1.课题分类:2019年法学研究课题分为一般课题和自选课题。
2.课题研究内容:申请人须依据《2019年市级法学研究课题指南》的课题申报,可以确定若干研究角度,也可以围绕主题自选题目,经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专家评审,择优立项。
3.资助经费标准:对批准立项的一般课题按有关财务政策规定资助一定的经费。自选课题经费自筹,如研究成果具有理论创新和应用价值,根据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评审鉴定结果,给予适当资助。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是从事法学教研或法律实务工作的我市法学会会员。
2.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3人,鼓励跨学科、跨院校、跨部门的联合攻关。
3.课题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或行政科级以上职务,并具有较强的政治素养和法学研究能力,对所申请课题具有深厚的研究基础,有充裕的研究时间,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作为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参与课题研究的不能超过两个。
2.课题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应遵守《盐城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3.承担过或者正在承担市级或市级以上相同研究课题的,不得申报。
4.课题研究期限为一年。2020年2月29日前须向本会报送中期研究成果,我会将进行中期检查。2020年8月31日前结项。课题组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研究任务。若需延长研究期限,课题组须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并经市法学会批准。
5、结项成果形式包括论文、专著、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鼓励以决策咨询报告为课题的阶段性成果。认标课题成果一般不少于2万字,自选课题成果一般不少于1万字。课题结项时需提交一份成果核心内容摘要,认标课题成果字数3000字左右,自选课题成果字数1500字左右。
6.课题申请人须随申请书一起提交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或学位证书复印件。课题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如发现申报不实的,不予立项或撤销立项。
五、申报办法
1.请课题申请人按照公告内容,结合《2019年市级法学研究课题指南》和《盐城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填写《2019年度盐城市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请登录“盐城政法网”下载,网址:www.jsyczfw.gov.cn);
2.课题申请人所在县(市、区)法学会或市法学会研究会,要对课题申请人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在《申请书》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书》使用word软件录入后,采用A4纸打印一式5份寄(送)市法学会,地址:盐城市行政中心2122室,同时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ycsfxh@sina.com。联系人:王强,电话:86662122。
六、申报时间
自即日起至2019年9月6日截止(以邮戳日期为准)。
附件: 1、盐城市法学会2019年度法学研究课题指南
盐城市社科联 盐城市法学会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