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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五强化、五推动”非诉工作实体化实战化建设取得实效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着力推动更高水平平安盐城、法治盐城建设,市司法局整合资源、集中攻坚,大力推进非诉工作实体化实战化建设,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取得了务实成效。

一是强化平台建设,推动非诉服务高效运行。协调市委编办批准成立盐城市非诉讼服务中心,并于2020年4月8日正式运行,成为全省首家提供非诉讼服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全面推动市县两级非诉服务中心和分中心建设,融合人民调解、律师调解、公证、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裁决、仲裁等七项非诉职能,建设高效便捷的非诉讼纠纷化解一站式综合平台。全市建立9个县级非诉服务中心及25个分中心,镇(街道、园区)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窗口,非诉受理点己进驻村司法行政服务站和网格。2021年以来,全市各级非诉讼中心共接受群众来电来访145186人次,办理公证57990件,受理纠纷110846件,分流转办109798件,调处成功110845件,帮助达成赔偿协议51724.35万元,办理仲裁案件3018件,涉及标的金额18.14亿元。

二是强化资源共享,推动线上服务“无缝对接”。开通诉讼与非诉讼纠纷流转接口,实行非诉服务中心与分中心数据对接、资源共享。疫情防控期间,全市通过非诉网上平台,采取不见面调解、视频调解、网上签订调解协议等方式,为当事人提供了足不出户的非诉纠纷化解服务。目前,非诉网上平台入驻机构645家,其中,律师事务所37家、公证处9家、调解组织387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9家、行政机关179家、非诉分中心20家、公共法律服务中心4家;入驻人员967人,其中,律师104人、公证员34人、专职人民调解员589人、行政机关人员230人、仲裁员10人,基本实现了非诉案源网上全流程办理。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推动非诉化解规范发展。研究出台《关于加强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行政调解工作的通知》(盐司发〔2020〕40号),通过完善行政调解职责清单、建立工作联络机制、成立行政调解组织、召开现场推进会等,有力推动行政调解工作开展。健全完善各项配套制度机制建设,按照“四项机制”标准要求,对非诉平台网络运行、岗位职能设置、工作程序、工作制度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针对民事、家事、商事、行政四大领域矛盾纠纷特点,发挥非诉平台资源优势,成立标准化家事调解社区工作室26个,在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派出所分别设立人民调解室25个、11个、127个。

四是强化诉前调解,推进诉源治理提质增效。与市委政法委、市法院联合召开全市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推进会议,印发《关于深化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律师诉前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指导性文件,全力推动诉前调解工作。大力发展行政调解、律师调解和商事调解等组织,提高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质量。2021年,全市法院诉前调解成功案件数28953件,其中,微解纷诉前调5945件、审判系统诉前调23005件,纠纷诉前分流率超过50%,全市“万人成讼率”考核位列全省第三。

五是强化融合共治,推动治理水平不断提升。联合市中院、市民政局、市妇联授牌成立26个标准化家事调解工作室,以家庭平安促社会和谐。在全市城乡基层开展“协商议事”“援法议事”活动,快法治社区建设步伐,“无访无诉镇区、村居(社区)”建设工作先进率分别达到80%、90%。指导大丰区构建“纪法信”联动矛盾化解中心,推动形成“一窗受理、一单通办、一体会商、一督到底”的“纪法信”矛盾联动化解机制。指导滨海县成立警民联调中心,对公安巡逻处警、案件查处中队移送的矛盾纠纷案件及时调解,受理调处民事纠纷1642件。

市司法局推进非诉实体实战建设的有益探索,有力促进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维护了全市社会安全和谐稳定。2021年,全市累计受理调处矛盾纠纷129448件,调处成功129405件,调处成功率为99.97%;全市矛盾纠纷解决率和调解率分别位列全省第二、第四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