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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妥善化解一起商场租赁合同纠纷

近日,市中院协同盐都法院成功协调一起历时两年涉3000多平方米的大型商场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盐城某贸易公司与被告朱某于2014年9月份签订《合作协议》,约定贸易公司提供房屋,朱某负责管理,共同从事超市经营。协议期满后,双方口头协商转为租赁合同关系。后双方关系恶化,贸易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朱某搬离腾空涉案房屋。一审判令朱某限期搬离后,朱某不服,向市中院提起上诉。为实现案结事了,承办法官赶赴案发地,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想法,掌握矛盾发生的背景和成因,着力优化一揽子解决方案。

最终,经过多轮协商,法官找到了双方当事人均认可的利益衡平方案,双方均表示接受,该案画上圆满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