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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都区司法局:突出“三力”助推人民调解工作走深走实

盐都区司法局深化人民调解体制机制创新,从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加强专业赋能、健全经费装备保障等方面发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纵深发展。

一是夯实基层基础,增强人民调解组织力。全面开展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登记备案工作。为适应新形势下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新要求,深入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规范化建设,全面掌握我市人民调解组织、队伍信息,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备案登记工作。优化调解队伍结构。以党的领导、择优选聘、专兼结合、分类指导为原则,不断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严把“入口关”,积极吸收退休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等专业人员加入队伍,建立专兼结合的人民调解员队伍,推动人民调解实现从传统的“情理法”到具有法治思维的“法理情”的转变。截止目前,全区共有专(兼)职人民调解员近800人,具备法律专业知识、法律从业背景的调解员比例得到大幅提升。

二是加强专业赋能,提升人民调解战斗力。将专职人民调解员培训纳入全区司法行政队伍年度培训计划中,定期对全区各级人民调解员分级分类培训,分别采取专家授课、以案释法、参观学习、研讨交流等多种手段加强人民调解员特别是新进人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切实增强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今年以来,全区司法行政机关举办专职、兼职人民调解员培训班6期,参加培训人数800余人次。建立调解专家库。整合了司法行政、道路交通、劳动人事、医疗、保险、律师等领域的调解资源,为应对日趋复杂化、新颖化的矛盾纠纷提供了专业和技术保障,将为群众提供定向的“点单式”服务,进一步提高调解服务质量。

三是健全经费装备保障,提升人民调解凝聚力。建立和完善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制度。确定人民调解员每月基本工资的同时,还给予办案津贴,鼓励各级调解员多办案、办好案,有效提高了全区人民调解员待遇,激发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同时对组织健全、运转有效以及调解工作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及时树立典型,予以表彰;实施人民调解员“以奖代补”激励机制,提高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稳定调解员队伍。随着“以案定补”的力度加大,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干净更足,矛盾纠纷化解数量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