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打造“三重平台”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
近年来,盐都区司法局以夯实基层司法所建设为基础,按照“队伍建设规范化、业务学习专业化、硬件设施标准化”的要求,不断加强基层司法所工作机制,打造“三大平台”,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在维护地区和谐稳定、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
一是强化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打造“重排查”服务平台。建立矛盾预防机制。坚持“预防走在排查前,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的工作思路,增强防控意识,工作重心前移。建立起定期排查、集中排查、重点排查相结合的纠纷预警制度,实行村级每周一次、镇级每半月一次、区级每月一次定期排查,重大节日、敏感时期和纠纷多发季节集中排查,重点单位部门、重点对象特别是上访人员重点排查,推动人民调解由“事后调解”向“事前防范”转变,将矛盾纠纷发现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初始。针对部分矛盾纠纷“解而不和”的现象,及时组织如“和事佬”调解小分队等退休老党员参与到调解工作中来,确保了调解结果的彻底、实效。
二是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机制,打造“重专业”服务平台。结合全区实际,不断完善“法律顾问”服务机制,将全区各律所、法服所的法律从业人员纳入“法律顾问”服务队伍,为全区12个镇(区、街道)250个村(社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由司法所负责联系和确定服务时间,面对面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帮助。同时,各司法所通过定期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基层的方式,为社区、村居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开展多方位法律宣传活动,通过“送法面对面”、发放普法宣传册等方式不断扩大“法律顾问”活动影响,提升群众知晓率。
三是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机制,打造“重学习”服务平台。学习方式采用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确定每周一下午为“所内集中学习日”,要求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学习掌握扎实的理论知识,精湛的业务知识、广博的基层工作知识,以学习促进工作、在工作中加强学习,以更加积极、热情、专业的态度对待前来办事和咨询的群众,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张凳子请坐,一杯茶水相敬,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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