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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都法院集中宣判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

为严厉打击整治涉“两卡”(手机卡、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9月22日上午,盐都区人民法院开展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集中宣判活动,对三起案件的九名被告人依法进行了公开宣判。

 

 

此次集中宣判,对四名专门从事“两卡”收购、贩卖的“卡贩子”判处实刑并处罚金;对其余因贪图利益出售自己名下“两卡”的被告人,考虑系初犯、偶犯,认罪、悔罪态度好等情节,依法适用缓刑并处罚金。对各被告人判处的刑罚,严格贯彻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体现了精准打击犯罪的要求,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2021年6月17日,“两高一部”出台了《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要求充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准确甄别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层级地位及作用大小,结合其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区别对待,宽严并用,科学量刑,确保罚当其罪。

盐都法院通过集中宣判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判决结果,有力的打击和震慑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向群众宣传买卖、出租、出售、出借“两卡”系违法犯罪的行为,让群众更加直观的了解人民法院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决心,进一步提高群众的遵法守法及防骗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