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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小”站点解决“大”问题

今年8月,射阳县盘湾镇南沃村法律服务便民站工作人员主动提前为五保老人杨凤英代书遗嘱,确定了其房产(约8万元)继承人,成功避免了一场纠纷,获得当事人及该村百姓的一致“点赞”。

今年来,为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系统职能,深化司法为民服务举措,统筹城乡法律资源,切实让基层百姓享受法治便利,推动形成均等普惠、共治共享的公共法律服务格局,盐城市射阳县司法局“深化两所融合,打造一站效能”,在全县238个村(居)设立了司法便民服务站。

聚力体制健全。整合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职能,由司法所总牵头,统筹“两所一站”,发挥镇(区)司法行政工作领头羊作用,推动落实局各项工作,将每个村(居)司法便民服务站打造成深入群众、了解群众、服务群众的“基层法治惠民中心”,形成“站办理、所把关、局督查”的工作模式,保证基层法治力量“拉得出”。

聚焦制度保障。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以督查促落实。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人员,每月须到司法便民服务站开展法律服务达8小时以上,除完成年初下达的任务,每年另外要为每个村主动服务办理事情达到10件以上,主要涉及农村土地流转、民间借贷、事故事件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保证基层法治力量“冲得上”。

聚心服务提优。一方面,加深与所在村(居)纪法明白人、法律明白人联系,发挥他们人头熟、地头熟、法律熟的优势,搭建服务民生桥梁,以驻站工作人员较高的业务素养,保证案件早发现、快处置、稳办结。另一方面,发动驻站工作人员,通过请进来提意见、走出去听意见、回头看找意见、坐下来诊意见的方式,形成宣传、服务、总结、提升的工作闭环,不断推动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强化,保证基层法治力量“打的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