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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红灯的代价

今年元旦刚过,射阳的丁女士再一次收到了法院的传票。看到这次是物流公司起诉她,本已官司缠身的丁女士心情愈发沉重。

事情要从几年前的那起交通事故说起。

2017年4月,丁女士入职某物流公司成为一名快递员,并自费购买了一辆电动三轮车用于送货。该物流公司为丁女士的电动三轮车办理了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保险。

2019年11月的一天,送件心切的丁女士在一处岔路口闯了红灯,撞上了一辆正常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导致电动自行车车主颅脑严重损伤死亡。公安部门认定,丁女士对这起交通事故负全责。2020年7月,丁女士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射阳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九个月。

由于保险公司赔付费用不足以支付医疗费、丧葬费等全部费用,死者家人将丁女士、物流公司和保险公司一并起诉至法院。法院认定,由保险公司向原告支付赔偿款30万元,物流公司向原告支付赔偿款45.98万元。

至此,丁女士以为这起因自己闯红灯而引发的灾祸已画上了句号。但事与愿违,物流公司认为,他们向受害人家属赔偿是替代赔偿,丁女士在履职过程中存在重大过错,公司有权向丁女士追偿。反观丁女士,也是一肚子苦水,她觉得事故发生在送快递途中,属于正常履职过程中造成的损害,不该由她个人来承担全部责任。

法院认为,由于丁女士在交通事故中存在重大过失,所以物流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丁女士行使追偿权。同时,经调查发现,物流公司存在安全生产知识和职业技能培训不到位等问题,对事故的发生也存在一定的过错。最终,法院判决丁女士向物流公司支付285098.27元,驳回物流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物流公司和丁女士均未提起上诉。

法官提醒:快递员丁女士因一次闯红灯,直接导致了一起致人死亡的严重交通事故,并产生了系列纠纷,教训十分深刻。

作为快递、外卖配送行业从业者,应当认真学习、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文明行车、规范停车、礼让行人,共同维护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相关物流、外卖配送企业则要牢固树立安全比准时更重要的经营理念,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职业技能、交通安全知识等方面培训,督促提醒快递员、外卖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防交通事故,降低企业的生产经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