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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为军旗添彩 今朝为法徽增光——致敬人民法院退役军人

在黄海之滨,糜鹿故乡,有这样一个先进群体——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退役军人。昔日,他们用铁甲岁月照亮青春年华,用热血和生命捍卫着祖国的每一寸土地,筑起守卫祖国和人民的“钢铁长城”。今朝,他们从边防线走上“没有硝烟的战场”,在司法战线上,续写军人优良作风和光荣传统,为金色天平添彩。

 

用真心赢得民心的“军人法官”——黄杰

 

黄杰同志,1981年参军,1989年从部队复员到法院工作,曾历任法院助审员、审判员、民一庭副庭长、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在法院工作三十多年里,他始终保持着军人的本色,有着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和连续作战的工作作风。工作以来,共审执各类案件近3000件,为法院民商事审判作出了突出贡献。

在基层办案中,黄杰也遇到不少难题,让他感到压力最大的是当事人的不解。为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他认真审理每一件案件,在每一件案件中确保程序公正、实体公正,尽最大的努力,争取群众最多的理解。在他处理过的一起房屋租赁纠纷案件中,虽然经过判前释法、判后答疑等工作,原告仍不理解,并在深夜里打电话到他家中,严重影响到他和家人的正常生活。但他总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厌其烦地做好法律释明工作,最终得到了当事人的理解和满意。有人说法官是“刀尖上的舞者”,用自己的辛劳成就着社会的和谐之美。黄杰却说,“既然选择了这个职业,就不能当逃兵,要用真心去感动他们。不抛弃,不放弃,这才是我们当过兵的人的秉气!”

脱下军装换上法袍,改变的是职业,不变的是刚正不阿的品质和无私奉献的信念。军人和法官一样,正义、奉献、忠诚!黄杰是千千万万个军人法官的缩影,职位虽轻,但能纾一方之困,解一方之难,护一方安宁。他们默默地像小草一样贴近大地,解纠纷、化矛盾、排忧难。在看似简单的每一起案件后面,费尽苦口婆心的规劝,在深夜长明孤灯的思考,在那调解和判决拟就的背后,浸润着法的意识、爱民的情感和为坚守法治追求公平公正而挥洒的心血与汗水。

 

甘于清贫廉洁的“为民法官”——吴守祥

 

“老百姓不服气你有多能干,他们服气的是你的公正。”在12年的审判生涯中,吴守祥曾经遇到过各种腐蚀和拉拢,可他却是一块“冰块”,冷冷地一一拒绝。但面对贫弱群体的当事人,这块“冰块”又热起来,处处把当事人的利益放在首位,尽最大努力追求社会和谐,践行着“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

2006年,吴守祥从湖北某部队转业到原大丰市政法委工作,2010年调到法院工作,他在工作中经常告诫自己:法庭是最讲理、最讲公道的地方,老百姓打官司,图的是一个“理”,求的是一个“公”,如果不能让胜诉者赢得堂堂正正,败诉者输得明明白白,我们做法官就是失职!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多年来,他共办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800多件,参与合议案件5000余件。面对疑难案件他从不畏惧,面对当事人他从不烦躁,他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将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用实际行动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奋斗。

 

甘愿默默奉献的“贴心管家”——王干文

 

2018年11月,从浙江宁波某部队转业后,王干文正式来到法院工作。正逢该院人事变动期,根据用人需要,他被分配到该院行装科,在法院后勤部门做服务保障工作。

行装科的工作事无巨细,关系到法院干警的衣、食、住、行以及法院审判工作正常运转的方方面面。王干文没有半点怨言,迅速完成角色转换,尽快进入新的工作状态。工作中,他充分发挥军队“吃苦、奉献、战斗、服务”的优良作风,低调做人、高调做事、热情服务,出色地完成了物资采购、食堂管理、安全等后勤保障工作。他能正确处理大家与小家的利益关系,家属去年身患重病,他白天上班,晚上到医院陪床,有时工作繁忙时晚上到医院安排好家属休息后,有独自一人回到办公室加班到深夜。无声胜有声,他的默默奉献被全院干警看在眼里,被大丰区法院表彰为工作先进个人。

王干文感慨地对笔者说:“从部队到地方,无论是工作环境还是工作性质都有着很大的转变,要正确定位自身角色,始终坚持干一行,爱一行;干一行,钻一行。”平凡成就伟大,行动彰显出心,他用最实际行动展现了军人本色,用“钉子”精神,为天平增添了一抹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