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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都法院建立“312”工作机制加强离任人员违规从业专项整治

为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取得实效,铲除滋生司法腐败、影响司法公正的土壤,盐都法院建立“312”工作机制加强离任人员违规从业专项整治。

着力三项检查,推进离任人员违规从业精准化整治。一是联系离任人员自查,向离任人员宣传相关从业规定,通报违规从业案例,引导离任人员主动说明问题。二是联合司法局排查,梳理离任人员名单,对2012年以来离任的44人,排查有无违规从事律师执业、充当司法掮客等问题。三是组织承办法官复查,组织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对离职后担任本部门审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等情况进行复查,拓宽违规从业线索来源,确保将违规从业情况查深查实。

整理一份台账,推进离任人员违规从业常态化整治。在案件排查、个人申报等工作基础上,对本院离任人员由审判管理部门与人事管理部门联合,通过裁判文书网等信息渠道,查询离任后从事律师执业人员代理案件情况,建立包括工作时间、从业状况、代理案件情况的一份人员信息台账,确保监管无死角、无盲点。

建立两项制度,推进离任人员违规从业系统化整治。一是建立联动防控制度,强化系统化防范违规从业行为,与区司法局、律协建立联动防控制度,共享离任人员从业信息,对离任人员从业情况进行动态跟踪。二是建立代理预警制度,将离任人员信息向审执人员推送,发现离任人员违规从业情况,及时督促改正并将相关情况报备人事管理部门,对充当司法掮客、干预司法等行为如实在“三个规定”系统记录,筑牢公正司法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