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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破解法律援助“四难”显成效

针对法律援助工作中受援人普遍存在的路途远、知晓难、救助难、维权难等“四难”问题,阜宁县司法局把就近、快捷地申请法律援助作为着力点,务实提高法律援助有效供给、精准供给、多元供给能力,取得显著成效。截至5月20日,今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96件,挽回经济损失860余万元。

一是打通网络,破解路远难。畅通法律援助工作渠道,织密县、镇、村(社区)三级法律援助网络,在县民政、妇联、共青团及看守所等单位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方便群众就近法律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重抓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制度建设,在全县各村(社区)设信息联络员全覆盖,由村(社区)“三大员”兼任,负责了解和掌握辖区内困难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引导和帮助其申请法律援助。立足便民理念,将法律援助受理、初审权下放至17个镇区(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实现当事人就近申请,对确需到县法援中心办理的,交由工作人员“代办跑”,实现材料、流转、审批“一线通”。

二是降低门槛,破解救助难。建立法律援助困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不断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将援助标准放宽至最低工资标准,申请事项范围扩大到劳动保障、婚姻家庭、教育医疗、未成年人等民生相关领域,逐步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从低保群体逐步过渡至低收入群体。同时,建立法律援助动态数据库,将全县低保、五保、经济困难、无劳动能力、残疾人等低收入群体人员信息录入法律援助受援对象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凡数据库中的人群需要寻求法律援助的,开通“绿色通道”,不需要再到镇、村(社区)等地办理相关经济困难证明手续,对案件直接受理和指派。

三是提升质效,破解维权难。制定出台《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标准》,规范窗口接待、案件受理审批、案件登记指派、结案归档等服务标准和质量标准,提升法律援助的服务质量。优化受理流程,创新法律援助“容缺受理”机制,当事人符合援助条件但因缺少部分材料而申请法律援助的,先受理再补齐,确保服务流程“零障碍”。同时,建立年度考核奖惩激励机制,不定期抽查承办人出庭、受援人评价、案件质量、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开展社会活动等情况,把抽查结果作为年度评价重要依据,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办案组成员,进行表彰。

四是高频推介,破解知晓难。在法律援助中心、站、联络点悬挂图文并茂的“法律援助指南”,开展“法律援助乡村行”等系列公益行活动,把法律援助知识送到群众手中。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安排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走进现场宣传法律援助知识,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法律援助服务指南》等近10万余份。积极发挥现代媒体的作用,拍摄《法律援助在您身边》专题宣传片,在县电视台和各大公共场所巡回播放。同时,利用“文明阜宁”和“德法阜宁”微信矩阵和“法润民生”微信群等关注量大的优势,主动推介法律援助知识和相关资讯,让法律援助“从陌生向知晓转变”,扩大法律援助宣传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