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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法治建设座谈会 切实提高法治建设满意度


 

近日,市依法治市办牵头召开法治建设调研座谈会,就深入推进法治盐城建设、不断提高法治建设满意度,听取市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高维华主持会议并讲话。  

座谈会上,首先通报了省依法治省办2016年度对盐城法治建设满意度调查情况,市物价、建设、卫计委、环保、人社、法制、食药、工商等部门和市政法部门负责同志先后发言,在肯定成就的同时,从不同角度分析了法治建设各个领域存在问题,并就深入推进法治盐城建设积极建言献策。

会议指出,法治建设满意度是江苏高水平小康的重要指标,是检验盐城法治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是创建全国法治城市的内在要求。市委、市政府在“十三五”规划中,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与高水平小康社会相适应、社会认可、群众满意的法治社会,努力跻身全国法治城市先进单位行列。2016年我市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全省法治先进创建城市后,市委在第七次党代会报告和和《深入推进法治盐城建设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在新起点上争创全国法治建设先进市、争创全国“长安杯”目标。这是市委交给的政治任务,是“十三五”必成目标。如果满意度上不去,就不可能创成全国先进。可以说满意度调查结果直接影响法治创建考核成绩,按照市委要求,今年法治满意度必须进位,力争进入全省中上游。

会议认为,影响我市法治满意度的主要因素表现在以下一些方面:一是有些地方单位依法决策机制没有完善,没有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二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问题,已经成为群众对法治建设不满意的最主要原因之一。三是人民群众对政法各部门了解不够、满意率偏低,有个别司法机关存在不公正司法现象。四是社会治理法治化工作还存在不足,社会公众安全感不高。五是法治宣传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不强。

会议要求,各部门各单位首先要提高思想认识,把提升法治满意度工作摆上位置。坚持问题导向,从影响我市法治建设满意度突出问题入手,认真剖析原因,深入对照排查,抓住关键和突破口,有针对性的抓好整改落实。其次要结合部门实际,认真履职尽责。按照《深入推进法治盐城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要求,紧密结合工作职能,科学谋划阶段性的工作规划和工作要点,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法治建设工作先进典型,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第三要坚持民意导向,着力办好法治为民实事。办好法治为民实事这个载体,让群众感受到法治建设的实效,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着力在解决违规收费、环境污染、征地拆迁、医患矛盾、拖欠工资、食品药品安全、制假售假等民生问题上出招数、下功夫。第四要加强宣传报道,进一步在全社会造浓氛围。要结合“七五”普法工作,按照“以案释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多渠道、多方位开展法治宣传,共同掀起法治盐城建设热潮,切实提高我市群众法治建设参与率和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