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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组织开展“龙卷风”灾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盐城组织开展“龙卷风”灾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6.23“龙卷风”灾情发生后,针对当前灾后易发的家庭纠纷、邻里纠纷、财产赔偿纠纷等突出矛盾纠纷,盐城市司法局、阜宁和射阳两县司法局快速联动,在积极做好抗灾救助工作同时,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建立快捷高效、运转协调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及时开展灾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法律帮扶工作。

一是成立法律服务团。市、县司法局都组织成立法律服务团,市局法律服务团将积极协助阜宁、射阳党委、政府以及相关部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灾后理赔争取政策支持;开展灾后重建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强化沟通,理顺受灾群众及受灾者家属情绪,及时化解矛盾。阜宁局组织全县优秀法律服务人员组成7个法律援助工作队,赶赴7个重灾区,为受灾群众提供有关灾后人员伤亡、保险理赔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射阳局成立1个法律服务团,到灾民安置点进行服务,帮助传递物资,与灾民进行疏导沟通,稳定灾民情绪,化解灾后矛盾。

二是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确保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解决。市、县司法局及时对灾后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进行安排部署,一方面,组织受灾严重的7个乡镇司法所人员和村(居)调解员深入14个临时安置点和农户摸底排查纠纷苗头和不稳定的隐患,对收集上来的信息进行研判,分析解决对策;另一方面,分级包案处置,确保矛盾纠纷得到快速调处。对矛盾纠纷做到及早发现,提前介入,及时调处平息事态,严防激化。

三是切实发挥镇、村两级调解网络作用,确保矛盾纠纷有人管、管得住。灾情发生后,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基层人民调解员利用熟悉民情社情优势,第一时间积极投入抢险救灾中,起到了安抚群众情绪,消除矛盾隐患的作用。各村(居)调委会主任亲自抓,实行调解员包片包案制度,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落实到责任人,杜绝因工作人员渎职失职导致矛盾纠纷激化恶化事件发生。

四是充分用足用好政策,严格依法办事,确保人民群众利益诉求维护好。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纠纷,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人调解员、法制宣传员等群体深入灾民安置点,耐心细致的做好解释、宣传工作。把落实相关政策作为关键措施,靠落实政策取信于民,用落实政策化解矛盾,切实解决群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对相关涉法涉诉案件,在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的同时,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对符合法律援助的,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引导群众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