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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法院案例获省“金法槌” 杯特等奖


东台法院案例获省“金法槌” 杯特等奖

近日,在省高院组织的第十届“金法槌”杯优秀案例评选活动中,东台法院两篇案例获奖,一篇姚友民诉东台市环卫处等妨碍通行责任纠纷案获特等奖,另有一篇获三等奖,并被评为“案例工作组织奖”。

据了解,此次“金法槌”杯案例评选活动,全省法院共选出58篇优秀案例。东台法院系盐城基层法院唯一一家有案例获奖的法院,且获奖数量和层次在全省基层法院均位居上游水平。

近年来,东台市法院立足执法办案第一要务,通过创新错案责任追究机制,持之以恒强化审判管理、人才培养等基础性工作,涌现出一大批精品案例。仅2014年以来,1件案件入选最高法指导性案例,3篇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篇案例被评为“全国法院十大环保案例”,8篇案例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报》刊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