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司法局:“三统筹”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响水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职责定位,运筹谋划,着力抓好“三个统筹”,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抓好组织统筹,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牵头职能,进一步建立完善执法、司法、守法普法3个协调小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协调小组工作会议,增强工作力量保障。加强对各镇区各部门法治工作机构工作的统筹协调,推动上级法治建设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同时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拟编《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制定各镇区和部门单位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清单。以法治建设监测评价内容为标准,征集各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重大行政决策项目实施计划,根据监测评价指标制定目录和标准,完善相关程序。重点加强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行政综合执法改革、法治宣传阵地建设等11项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建设,推进各项改进措施实施到位。
二是抓好制度统筹,规范运行机制。建立法治建设请示报告、考核评价、重大法治项目调研、信息报送、文件处理等工作制度,规范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运行机制,推动形成上下贯通、协同高效的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体系。健全并落实党委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将法治纳入干部培训教育内容。制定《2021年度全县法治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和具体评分细则,明确对各镇区,县直各部门单位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主要内容和评分标准,以考核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全过程记录和立卷归档制度。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法律意见书制度,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化管理体系和重大决定、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风险评估机制和考核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明确追责处理程序,落实行政问责。
三是抓好督察统筹,强化履责到位。制定督察工作机制,将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列入县委县政府重要工作任务,纳入督查体系,每季度组织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实时跟进工作动态;不定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综合性督察和专项督察,督促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落到实处。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将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履职尽责情况作为年终述职、履职承诺考核、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委托国调队驻响调查队,按季度对公安、检察院、法院、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等重点执法单位按季度、分批进行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及时发现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