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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助力公益诉讼工作

一切为了国家社会公共利益

——建湖县助力公益诉讼工作纪实

 

“现在开庭!”随着建湖法院刑事审判庭主审法官法槌敲响,一起由县检察院提起的公益诉讼庄严开庭。参加旁听的市县镇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益保护观察员、社会各界人士近百人观摩庭审。休庭后,县人大常委、日月照明公司董事长徐向阳深有感触地对采访记者说:“县人大监司委组织的这次旁听活动,让代表们对公益诉讼工作有了更真切的了解。作为土生土长的九龙口人,我一直关注自然生态保护工作,这起‘投毒捕鸟’案,检察机关倾注心血,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其公益保护法治宣传教育意义较为深远。”

公益诉讼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要制度安排,目的在于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建湖县人大常委会对此高度重视,早在2019年初,就将公益诉讼工作列为常委会议题。5月上旬,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连国带领县人大监司委和部分人大代表,到县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专题调研,在座谈会上,他明确指出:“公益诉讼工作既要上接“天线”,紧扣公共利益核心;也要下接“地气”,聚焦民生问题热点,着重就生态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公共卫生安全等领域开展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将切实保障检察机关依法行使公益诉讼权力,协调相关各方力量为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活动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为推动这项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广群带领部分人大代表,深入到县法院、公安、司法、市场监管、环保、自然资源、行政审批等部门,开展视察、调研、访谈等系列活动,明晰各方职责,健全联动机制,推动公益诉讼工作规范高效运行。

5月28日,在庄严的人大常委会议事厅里,随着表决程序进行完毕,《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全票通过。该《决定》从公益保护的范围、行政机关在诉讼中应尽职责、检察建议处理、财政保障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为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活动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证。

“直挂云帆济沧海。”县检察机关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坚持以公益为方向,以公正为基础,以公信为目标,先后办理行政公益诉讼前程序26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0件,均位居全市前列。

服务发展,强化生态资源公益保护。多次与县生态环境局一起研究制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前程序案件3件。强化水源保护,针对西塘河水源地存在畜禽养殖和矿砂散货扬尘污染问题,向环保等部门提出检察提议。县生态环境局立即牵头,联合属地镇区,共同依法取缔畜禽养殖场和矿砂散装作业设施,周边居民拍手称道。

关注民生,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去年以来,针对“走私牛肉”刑事案件多发、存在安全监管漏洞的问题,及时向县市场监管局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全县各农产品交易市场健全销货档案,如实记载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把好农产品安全监管关口。据群众举报,县内部分鼻炎诊疗场所无执业许可,运用医疗器械实施所谓“体验式销售”行为,县检察院敦促卫生管理部门,对3家非法行医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执业,净化了全县医疗环境。

多元共治,健全公益保护协作机制。加强公益保护共同体建设,县检察院与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常态化沟通协作,共同维护国家和社会共同利益。选聘3名公益观察员和7名公益志愿者,参与线索发现、听证和检察建议回访等,推动问题的整改落实。新冠疫情发生以来,检察机关强化公益保护网络巡查,收到举报和发现未经备案销售医用口罩、利用电商平台违法发布野生动物销售信息等公益诉讼新类型案件线索4条,立即向相关部门发出工作提醒函,促使此类问题迅速整改。

八月的建湖,骄阳似火。这天上午,县人大监司委组织部分人大代表一行10余人,集中视察公益保护工作。当车行至国家级九龙口湿地保护区时,看到游客乘坐着木船荡漾在芦苇丛中,真切体验着水乡的蓝天、碧水、和美的天地,无不露出欣慰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