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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法检“两长”同庭履职,“一代影帝”再次落幕

 

近日,建湖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一起诈骗、招摇撞骗案!建湖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雪峰担任审判长,建湖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征汉年出庭支持诉讼。

【案情回顾】

身着中山装,抽的不是软中华就是九五之尊,朋友圈各种景点打卡,出手阔绰......只要接触过本案被告人严某的人,都认为他是一位成功人士。实际上,他既不是老板,更不是某局领导,而是拥有二十几年行骗经验的资深“影帝”。

1993年出来行骗的严某,还得伪造工作证件为其演技加持。牢狱生活五进五出,2018年6月份,严某再次被刑满释放。此时的他,演技已是浑然天成,倾情演绎教科书般的总裁、领导范。“他往那一站,举手投足之间皆是大领导的气质。”其中一名被害人这样说道。更让人吃惊的是,就连曾经的狱友朱某都对他的“神秘身份”深信不疑。朱某曾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过拘役,在看守所中结识了严某,严某声称自己犯的是贪污罪。出来后,没有生活来源的严某想到了朱某,遂以茶社老板的身份接近朱某,骗取朱某的信任。2019年8月份,朱某和其他两名被害人共同担保的债务人跑路了,被追究担保责任。严某便以曾经的领导身份、有熟人能够帮忙拿回担保费为由,以需要打点费为名骗得三名被害人财物合计8400元。身份败露后,严某被举报到公安机关,建湖县公安局于2019年10月24日将严某抓获归案。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严某在2019年5月至10月期间,还有多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骗取他人财物的犯罪事实。不是今天冒充某公安局局长,就是明天冒充某民政局领导,严某在释放至被抓获的这段期间,先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骗取9名被害人财物合计人民币34125元。

 

 

该案经合议庭评议后当庭宣判,以被告人严某犯诈骗罪、招摇撞骗罪,实行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责令被告人严某继续退出违法所得34115元。

 

 

庭审前,征汉年检察长制作了详细的出庭预案。庭审中,征汉年检察长宣读了起诉书,在法庭讯问、举证质证后,控辩双方围绕涉案数额、犯罪情节等展开了辩论。征汉年检察长代表检察机关发表了公诉意见,指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被告人严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招摇撞骗罪,并结合被告人严某的犯罪情节、造成危害及应吸取的教训进行了释法说理教育。许雪峰审判长精准概括案件争议焦点、有序把控庭审节奏,庭审高效规范、秩序井然,各环节衔接紧凑,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流程层次清晰。被告人当庭认罪悔过,表示这次出来后真的洗心革面,不再行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