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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开展“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

 2020年12月4日,由滨海县司法局牵头组织41家机关单位在滨海公园广场开展了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主题的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当日,滨海县司法局组织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律师邀请“滨海县圆梦志愿者服务中心”等40多名工作人员集中进行普法宣传活动,并现场发放宣传手册、宪法知识问卷等,积极帮助群众答疑解惑,提醒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使广大市民对各法律法规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本次普法宣传活动共有41家单位参加,悬挂横幅36条,树立展板120块,参与群众19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200余份,主要从《民法典》、安全生产、疫情防控、防范非法集资、防范电信诈骗、绿色生态文明、禁毒常识、财政惠农政策等方面为群众进行普法宣传。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作为公民,应该要学习宪法,树立宪法观念和意识,将宪法作为日常生活、工作、学习的基本准则。通过此次宪法日宣传,进一步提高宪法学习宣传质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