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盐城长安网>> 护航发展>>正文内容

保民生 除黑恶——建湖法院服务“六稳”“六保”专项执行持续发力

 

为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及时兑现民生案件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近日,建湖法院纵深推进服务“六稳”“六保”专项执行,集中开展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及涉民生案件执行行动。

 

涉民生案件执行

 

李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被蔡某撞倒后,抢救无效身亡。经建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蔡某在本次事故中负主要责任。李某丈夫及子女四人向蔡某索要赔偿金无果后向建湖法院提起诉讼,该案判决生效后,蔡某未能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经该院干警依法查封蔡某名下财产,要求蔡某主动履行赔偿后蔡某仍未履行义务。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专程赶赴被执行人蔡某所在地射阳县,对其严厉释法,敦促其主动履行赔偿义务。最终,被执行人履行9万元赔偿金,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

 

 

单某、智某、丁某等三人因涉嫌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聚众斗殴等黑恶势力惯常犯罪,经该院审理,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针对涉黑涉恶案件被执行人大多正在服刑,其亲属对执行罚金等财产刑存在抵触情绪,本次专项执行行动,执行干警向亲属释明被执行人应履行的义务,动员亲属代为缴纳罚金及退赔损失。最终引导其亲属分别代为履行罚金6000元至37000元不等。

 

 

截止当天下午6点,本次执行共执得涉案金额近15万元,两件案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三名涉黑涉恶案件被告亲属表示将积极配合,代为缴纳罚金。

 

下一步,建湖法院将进一步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纵深推进打财断血行动,持续开展服务“六稳”“六保”专项执行行动,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