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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落实三项制度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近年来,阜宁县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切实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一是严格落实党委(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成立由县委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领导小组,落实“应建必建”“全覆盖”要求,先后在97个县直机关、企业和军工单位建设国家安全小组及联络员制度,明确各级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切实维护政治安全。举办首届“国安杯”主题演讲比赛,扩大国家安全工作影响。

二是全面推行风险防范机制。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四项机制,每周一下午,县委分管领导召集镇区、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人,会办解决风险隐患问题。敏感时节点,县委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社会稳定工作,分管领导每天主持召开风险研判会会办解决问题,实现“四个确保”目标。

三是坚持信访“周周清”例会制度。连续7年实行县、镇、村三级信访“周周清”例会制度,每年会办初信初访近千件,化解率达95%以上,今年己召开例会25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专项治理行动,国家、省、市交办信访件全部化解。完善县镇村三级调解组织网络,举办2期调解员培训班,开展“人民调解进集市”活动17场,24个派出所建立“公调对接”工作室,法院设立诉调对接室和人民调解室、建成4家“老班长”调解室。全县各类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9510件,未发生民转刑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