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法院“五新”推动行政审判上台阶
作者:吴鹏 来源:亭湖区法院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1日 点击数:
亭湖区法院“五新”推动行政审判上台阶
为促进“平安亭湖”建设,保障辖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亭湖区人民法院认真履行行政审判职能,通过“五新”保障,推动行政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
思想认识有新高度。强化民本司法意识、平等保护意识、权利保障和权力监督意识。为民司法有新理念。在思想上近民,在感情上贴民,在作风上亲民,在举措上便民,在权益上护民。服务大局上有新作为。牢固树立服务大局观念,正确审视和把握大局,找准法院工作与大局的结合点,讲究服务大局的效果。法治政府有新促进。改善行政审判工作环境,建立与行政机关良性互动机制,指导有关政府部门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积极开展行政审判活动白皮书活动。队伍建设有新提升。不仅要充实行政审判队伍,还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更要关爱行政审判工作人员,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 上一篇:射阳县人民调解员建议被省人大立法采用
- 下一篇:盐都区法院“阳光执行”提升司法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