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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律援助中心以三严三实为标杆 优化便民服务措施


市法律援助中心以三严三实为标杆

优化便民服务措施

 

 在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活动教育以来,盐城市法律援助中心立足本职工作,把“三严三实”精神融入到法律援助工作的全过程,以“三严三实”为标杆 坚持 “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质量零投诉”的服务理念让每一位受援人都能感受到法律援助中心的良好服务和社会公平正义。今年以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案件5916件 为困难群众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达3426万余元,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群众满意率达99.2%有效维护了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积极整合全市公检法和工青妇及残、联等部门法律援助救助资源,建立协作机制。在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设立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少数民族群众维权岗,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建立受援对象动态数据资料库。

二是实行预约上门服务。 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特殊病患者等实行电话预约和上门服务,进一步简化法律援助审批程序,将法律援助审批由7个工作日调至5个工作日完成,案件指派由3个工作日调到2个工作日完成。同时对申请法律援助的进城务工人员,简化审查程序,优先受理,对10人以上的维权案件进工地或现场办公。

三是创新工作机制实行非诉讼案件与调解相结合、“点援制”等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法律援助社会服务效益, 积极引导法律援助人员选择对受援人最有利的方式解决纠纷,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根据受援人意愿,尽量采用调解方式结案,减轻受援人讼累,真正做到了“法律援助为民便民利民”。

四是强化质量管理,增强援助效果。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和监督审查制度,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强化跟踪管理。开展案件质量互查、案件回访、跟踪督查等措施,确保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