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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建立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职责清单

 为从源头解决执行难问题,10月31日,射阳县制发《关于建立县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切实加强对执行难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通知》明确了联席会议由射阳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任组长,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任常务副组长,该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该县各有关单位分管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负责全面推进全县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推进落实,指导推动各成员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督促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及职责分工,协调加强各成员单位间的协作配合。同时还明确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清单,各成员单位在联席会议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清单开展日常工作,推进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该县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联席会议设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2次,由组长确定议题后召集全体成员参加,也可由组长委托常务副组长召集,主要研究解决全县执行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组织协调各单位联动配合解决执行难题。专题会议不定期召开,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议题报常务副组长审定,报备组长后召集与议题相关的成员参加,主要研究落实联席会议交办事项,总结部署执行工作需要其他成员单位联动配合、共同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