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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法院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司法行动实施方案

 日前,阜宁法院针对优化营商环境中薄弱环节专门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司法行动实施方案》,为打造高质量司法服务优化高品质营商环境、推进高质量经济发展,全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提升审判执行信息化水平。在全院设立10个互联网法庭,依托信息化手段,全面开展在线诉讼活动,所有审理执行案件环节均同步在案件办理网络平台自动生成。加强诉讼服务中心集约管理,将审执辅助综合性工作最大限度剥离。

 二是强化产权司法保护。依法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妥善审理各类涉企案件。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依法严惩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健全完善“套路贷”虚假诉讼防范机制,妥善审理各类金融案件。平等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法加强对中小股东合法权利的保护。

 三是提高破产案件审判质效。建立破产程序启动机制,加快破产案件审理进程,深化府院联动协调机制,创新破产重整和解工作机制。

 四是推进商事案件审判提速。深化“分调裁审”改革,大力推进商事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推进商事案件多元化解,做到对商事案件节点全流程管控。提升执行合同质效,最大限度尊重当事人关于合同履行期限等内容的约定。

 五是提升合同案件执行效率。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推动对商事合同案件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联合惩戒。开展“盐阜春风”专项执行,加大对规上企业案件的执行力度。善意文明实施执行强制措施,合理选择执行财产,确立商事合同执行案件以网络拍卖为原则的司法拍卖模式。

 六是创新司法服务举措。坚持把法治诚信作为营商环境最硬内核,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联合县司法局等探索建立企业法治宣传服务平台。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进园区并建言献策。挂钩法官排查企业司法需求,解答企业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