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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检察院出台《实施办法》,推进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

近日,射阳县检察院在依法办理盐城检察机关首例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案件的基础上,在全市率先与公安机关会签出台了《关于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的实施办法》,推进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提前谋划,积极推动《意见》落实。高检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印发后,该院主动与公安机关协调对接,重点研讨纳入讯问合法性核查的重大案件范围,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逐一扒排了公安机关近期即将侦查终结的重大案件,明确《重大案件即将侦查终结通知书》制发时间及相关要求。

全面核查,确保核查规范有效。在收到公安机关某重大刑事案件的《重大案件即将侦查终结通知书》后,该院驻所检察干警坚持“主观+客观”核查办法,全面核查侦查行为合法性。听取辩护律师意见、询问犯罪嫌疑人,全面了解侦查情况;查看同步录音录像、调阅出入所记录和入所体检表等,全面搜集客观证据材料,防止核查“形式化”“空泛化”。在依法排除非法取证后,及时向侦查机关出具《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意见书》,并将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的相关文书、证据材料移交案件承办部门。

突出高效,建立健全衔接机制。经充分协商,与公安机关会签《关于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的实施办法》,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将“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案件;致人重伤、死亡的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案件”等五类案件均纳入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的重大案件范围。同时细化了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的启动、开展、回复等程序,推动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常态化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