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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起疫情防控期间暴力伤医案,法院从重从快当庭宣判:有期徒刑一年!

2月18日,建湖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开庭方式,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审结一起暴力伤医案,当庭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唐某某有期徒刑一年。该案系我市首起疫情防控期间暴力伤医案。

【简要案情】

2月6日22时许,唐某某酒后至建湖县上冈镇一家卫生院探望其住院的父亲。因值班医生周某提醒其戴口罩,并制止其在正在使用的输氧病房内抽烟,唐某某心生不满,与周某发生口角,继而殴打周某头面部及颈部,并致其衣物损坏。后又先后殴打前来劝阻的医生王某、群众姚某和唐某。经建湖县公安局鉴定,被害人周某、王某和姚某的损伤程度均构成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唐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三人轻微伤,情节恶劣,依法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并当庭宣判。

【法官提醒】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成千上万的医务工作者争当最美“逆行者”,义无反顾坚守岗位,奋战在人员流动密集的抗疫一线,更加值得全社会尊敬和守护。

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将于2020年6月1日施行。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医务人员安全维护良好医疗秩序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7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将受到严厉打击。本案被告人在疫情防控期间,不但做出不利于疫情防控的行为,还对好心劝诫的医生及群众实施暴力,依法应当予以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