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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身处疫区难安心 巧法官在线调解化纷争——盐城中院“隔空”调解一起涉湖北企业纠纷

“疫情发生后,我天天闷在家没什么事,就老想着案子,心烦得很。没想到盐城中院的法官主动联系我,通过微信就帮我把案件调解了,让我能安心谋划企业复工的事了。真的是太感谢了!”日前,一位湖北某制造公司的负责人感激地说。

原来,2018年5月,湖北某制造公司与江苏某工程公司签订了《带压堵漏服务合同》,承揽方江苏某工程公司完成定作任务后,湖北某制造公司仅支付20万元,尚有26万元款项以施工质量问题为由拒付。后江苏某工程公司将湖北某制造公司诉至盐都法院,主张剩余款项。盐都法院经审理后,一审判决湖北某制造公司支付合同尾款26万元并承担相应利息。湖北某制造公司不服,于今年1月3日上诉至盐城中院。

盐城中院承办法官原定于2月中旬组织双方到庭审理,然而突发的疫情打乱了办案节奏,“面对面”审理暂时无法进行。为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两不误,让智慧法院的建设成果惠及到每一位当事人,2月14日,承办法官在充分阅卷了解案情基础上,通过电话先行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得知双方均有调解意愿后,建立承办法官、书记员、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在内的专案微信群,进行无接触线上调解。在承办法官耐心协调下,当日双方就支付余款的数额及期限达成了一致意见,这起涉湖北企业的纠纷得以顺利调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