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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司法局发放《致阜宁籍服刑人员的一封信》

面对2020年新春佳节来临之际,为切实提高社区服刑人员遵守各项监管规定的自觉性,顺利回归家庭、融入社会。1月17日,阜宁县司法局向阜宁籍服刑人员分别发放《致阜宁籍服刑人员的一封信》510份,赢得特殊人群交口称赞。

阜宁县司法局作为辖区刑释解教工作主管部门,密切关注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后的自主就业、自主创业、特困供养、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临时救助等安置帮教工作。《致阜宁籍服刑人员一封信》侧重向特殊人员提出三点期望:(1)遵纪守法,悔过自新。要从内心深处认识自己的过错给社会、受害者、家庭及自己造成的伤害,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改造纪律;(2)认真改造,自查自省。要时刻提醒自己矫治陋习,自觉服从管理,维护改造秩序,洗心革面,重塑自我;(3)接受教育,提高素质。要变刑期为学期,刻苦学习法律法规、文化知识和劳动技能,摆脱遇昧,走向文明,努力使自己学会一技之长,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

《一封信》最后指出,各位服刑人员是家庭的支柱、父母的希望、爱人的肩膀、女儿的依靠,同样也是家乡建设的力量。人的一生中,总会有风风雨雨、坎坷和磨难终将过去、阳光必将驱散阴霾,只要悔过自新、自立自强、重做新人,告别昨天的迷失,做好今天的反省,必将会拥抱明天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