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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司法局首次荣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日,江苏省文明委公布了2016—2018年度江苏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名单,阜宁县司法局喜登荣誉榜荣获“江苏省文明单位”称号,这是该局首次获此殊荣。

近年来,阜宁县司法局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紧紧围绕“打造人民满意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主线,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创建活动,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作为全面发展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依托和动力,实现精神文明创建与司法行政工作同频共振、互增华彩。

一是创建机制规范化。局党组高度重视,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制,分工明确,制度完善,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中心、处、管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每年初制定下发精神文明工作计划,并把精神文明工作列入司法行政年度目标责任书内容,落实到各科室、中心、处、局和服务窗口单位,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做到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检查落实,真正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创建平台多元化。该局突出司法行政工作特点,精心打造了机关文化长廊、廉政文化墙、大厅LED显示屏等精神文明建设有形化建设系统工程,营造浓郁的法治文化氛围。 制定下发《进一步加强办公楼卫生管理规定》,在机关工作人员中明确了环境卫生责任制度,单位内无杂草,无垃圾,窗明门净。积极参与全省卫生城市创建和国家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派出法治宣传车上街开展卫生城市管理专项整治宣传活动,同时,组织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到澳门路、府前街、老街坊小区执勤,对店面实行“门前五包”,深入推动了全县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开展。

三是创建活动丰富化。坚持以弘扬良好道德风尚、提高干部文明素质、培养健康生活情趣为目的,开展了灵活多样、吸引力强,寓教于乐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每年订阅了大量的书报杂志、法律专业书籍供干职学习,局六楼设乒乓球室等文体活动场所,鼓励干部职工在业余时间积极参与业务学习、文艺活动、体育锻练等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不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羽毛球、乒乓球、象棋、扑克竞赛活动。五一前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开展拓展训练、趣味运动会;七一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演讲比赛、知识抢答赛;春节前组织开展迎新春文娱活动。通过开展各种文体娱乐活动,既增强队伍凝聚力和合作协作的能力,丰富了干部职工业余活动,又增进了相互间的友谊和团结,实现了双丰收。

四是志愿服务常态化。近年来,该局先后组织了义务献血、关爱孤残儿童、送温暖献爱心、文明交通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宣传等社会公益活动;580党员义务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局机关党员干部与陈良镇如珍村17户贫困农户深入开展“结对帮扶、牵手致富”活动;连续4年,每年暑假开学前,组织律师事务所开展“律师公益行∙助学圆梦”活动,资助贫困家庭大学生,帮助他们圆了大学梦;每年六一节、暑假开学前组织开展特困社区矫正家庭儿童慰问活动;定期组织法治讲座、竞赛、演出送法进校园,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县法治文化艺术团坚持八年在全县城乡开展法治文艺巡演和政策宣传不间断,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同时,也提升了公民的道德、法律素质,该团被评为2016年度“盐城市第二届十大法治人物”,法治文艺巡演志愿服务项目被评为2018年度最佳志愿服务项目;2019年7月,由阜宁县司法局志愿者协会会同县法治文化艺术团举办的“法润万家”欢乐行送法下乡志愿服务项目被县文明办推荐参加江苏省第四届志愿服务展示交流会。

今后,阜宁县司法局将以此荣誉为起点,继续保持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和创新创优的优良作风,不断巩固扩大文明创建成果,推动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阜宁县司法局 周芹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