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区检察院多举措构建责任体系
作者:王红霞 王译晗 来源:盐阜大众报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4日 点击数:
今年以来,盐都区检察院通过采取多种举措,积极构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系,有效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取得明显成效。
以组织引领加强工作保障。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会议事范畴及中心组学习范围,推动意识形态工作与检察业务队伍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以制度设计强化刚性约束。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报告和专项督查制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以制度的约束力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贯于日常、融于经常。以载体创新推动责任落实。为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在全院入脑入心、落地生根,该院积极创新载体,通过组织检察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部门主要负责人逐级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组织全院干警职工签订《检察人员网络发表言论承诺书》等形式,全面压实工作责任。
以组织引领加强工作保障。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会议事范畴及中心组学习范围,推动意识形态工作与检察业务队伍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以制度设计强化刚性约束。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报告和专项督查制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以制度的约束力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贯于日常、融于经常。以载体创新推动责任落实。为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在全院入脑入心、落地生根,该院积极创新载体,通过组织检察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部门主要负责人逐级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组织全院干警职工签订《检察人员网络发表言论承诺书》等形式,全面压实工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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