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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图索骥巧执“案外人”

  近日,东台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及时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2012年3月,王大爷的儿子驾驶摩托车,撞上了李某临时停在路边的重型货车,致使其当场死亡。李某在事故发生后,直接驾车逃逸。最终,公安部门认定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
  儿子出事后,家中失去了“顶梁柱”。孙女本就患有智力残疾,加上儿子出事,儿媳也伤心欲绝,身体垮了,患上了重病,失去了劳动能力,一家人的生活变得越发困难。
  事故发生后,李某除垫付了7.1万元费用,其余损失不再理会。无奈之下,王大爷一家向东台法院提起诉讼。最终,经过审理,该院判决李某赔偿王大爷一家各项损失27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李某不仅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还玩起了“躲猫猫”。该院执行局经调查发现,李某名下银行卡无使用迹象,事故车辆已被处理,名下无其他车辆,房产也系农村楼房。
  看似此案后续工作没有了头绪,可执行干警并没有放弃。前不久,王大爷急匆匆地向东台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报警,称发现李某在家,接警后,“执行110”迅速出警赶往李某家中。
  在被执行人李某家门口,执行干警发现有一辆汽车停放在李某家门口。根据车上放置的挪车电话,执行干警拨打了过去,没想到接听人就是李某。李某一听是法院的,便谎称人在泰州。
  细心的执行干警认真巡视,发现二楼两个房间门开着,唯独有间房不仅上了锁,窗户还拉着窗帘。敲门叩窗,却始终无动静。执行干警认为被执行人很可能就躲在房间里,于是请来了开锁师傅,并在李某亲属的见证下,依法进行强制开锁。果不其然,被执行人李某躲在房间里。执行干警遂依法将其传唤至法院。
  在调查谈话中,李某称车辆系其小舅子曹某所买,但令人生疑的是,车辆上的挪车号码却是李某本人的。令执行干警更加惊奇的是,案外人胡某(曹某之妻)的一张银行卡,竟然绑定了李某的手机。
  面对如此错综复杂的情况,执行干警立即通知案外人曹某、胡某至法院进行调查。最终,经调查核实,车辆保险系李某让曹某代为办理的,银行卡虽在胡某身上,但胡某对银行卡的密码及进账出账情况一概不知。执行干警遂依法对李某的手机及银行卡予以扣押,对被执行人李某、案外人胡某进行司法拘留。
  看到自己的妻子被司法拘留后,曹某坐不住了,便主动提出要代李某履行,与王大爷一家进行和解。最终,双方同意以19万元了结此案。和解当天,曹某交付执行款9万元,几天后,又交付了剩余款项。至此,一件涉民生的“骨头案”得以顺利执结。
  法官提醒:唯有全面及时履行判决义务,方是正道。任何妄图通过对抗、欺骗、躲避等方式规避妨碍执行的行为,终将都是徒劳无功的,自身也可能会因为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而受到罚款、司法拘留甚至刑事处罚,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