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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日记】无悔选择

翻阅桌边的日历,时间已悄然驶向2019年的秋季。去年这个时节,我历经抉择,告别了三尺讲台,以“学生”的姿态走进检察机关,开启全新的学习与淬炼。其间,我兴奋过、迷茫过、失落过,但从来没有后悔过。

我们同期7人一起走进大丰区检察院。经过简短的岗前培训后,我们各自走向不同部门、不同岗位,案件管理部成为我接触、了解检察工作的第一站。刚开始,因为对新领域的好奇与新鲜,每天上班我都是激情满满、跃跃欲试。

然而,在经历过多次案件受理、流程监控、统计查询后,我自认所做工作偏向机械化、程式化,逐渐产生倦怠心理。尤其是看到刑检部门的同事们围绕某个案件细节展开辩论、各抒己见时,我的羨慕之情溢于言表,成为一名公诉人的愿望日趋强烈。

内设机构改革让我充满了希望与期待。可现实却是,我被调至控告申诉部门,依然无缘庭审第一线。内心虽有失落,但我还是要求自己尽快投入到新岗位、新角色中。

最高检要求“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这不仅是对群众的承诺,也是对控申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为做好做实这一工作,我院充分运用江苏检察机关打造的“苏检e访通”和“IM信息云短信平台”等工作“利器”,全力推进群众信访事项回复工作。3月15日,家住大丰区的韦先生收到我院邮寄送达的民事监督案件相关告知书后,第一时间打来电话对我院尽心尽力办案表示感谢。这件事情让我对本职工作认识更深刻了。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2017年,法院审理了韦先生诉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判处被告周某偿还韦先生5万元借款及拖欠利息。后因周某不履行判决,韦先生又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同年年底,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但约定期限早过,周某却丝毫没有还钱的迹象。韦先生便于今年3月11日到我院申诉,要求启动监督程序。

经审查,控申部门认为韦先生提供的材料符合受理条件,当日就决定予以受理,并转交第五检察部员额检察官陈锦辉进一步办理。3月13日,控申部负责人向韦先生当面送达了民事监督案件受理通知书,并表示案件移送民事检察部门办理后,相关法律文书将通过邮寄送达到位,他不必多次奔波。

虽然目前我还不具备独立办案的资格,但在一次次参与办案的过程中,我已切身感受到群众对法治的迫切需求和对公平的热切期待,这也迫使我慢慢静下心来反思自己选择司法工作的初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法律尊严。作为新时代检察人,我愿以青春之躯化作一颗司法螺钉,为法治事业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