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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湖区人民法院:千里奔袭,执行攻坚再显成效

  “朱法官,您好!我们在河北唐山发现了被执行人徐某名下的保时捷轿车,能否请法院立即帮助扣押?”日前,在接到申请执行人某银行的电话后,亭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朱海浩等一行4人,冒着酷暑,长途奔袭,在千里之外的河北省唐山市某小区内,成功扣押被执行人徐某名下的一辆已被抵押的保时捷轿车,并最终促使被执行人履行全部案款。 
  2015年初,从事个体经营的徐某,不惜斥资近50万元购买了一辆保时捷轿车。后来,由于手头资金不足,徐某便以保时捷轿车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40万元。前期,徐某尚能按照约定分期偿还贷款,但好景不长,徐某拖延偿还到期贷款。 
  无奈之下,银行便将徐某诉至亭湖法院,要求其立即偿还贷款本息。2015年底,亭湖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令徐某偿还银行本息合计46万余元,并明确银行对保时捷轿车的拍卖、变卖的价款在抵押登记的担保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生效后,徐某未能履行判决义务,银行遂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6年初,执行法官通知徐某到法院接受执行谈话。起初,徐某表示最近资金有些困难,希望法官能够宽限一段时间。然而不久后,徐某干脆和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不仅电话不接、踪迹全无,连已被查封的保时捷轿车也不见了踪影。 
  经调查得知,为了躲避债务履行,防止抵押车辆被法院查扣,徐某在案件败诉后,便对车辆的车牌号进行更改,在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又将车辆借给外地朋友张某使用,妄图使执行法官无法查找到车辆下落。 
  然而,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猎手。最终,在执行法官的快速反应和不懈坚持下,徐某绞尽脑汁、妄图隐匿的保时捷轿车,还是被执行法官从案外人张某处成功扣押,徐某的“如意算盘”终究还是落了空。查扣车辆后,执行法官责成张某转告徐某,法院将立即着手对案涉车辆启动拍卖程序,并将对徐某更改车牌、逃避执行的行为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此时,徐某害怕法院对其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徐某便主动和执行法官联系,主动承认了错误,并表示愿意积极履行还款义务。第二天,徐某的父亲便来到法院执行事务中心找到执行法官,一方面,代替徐某再次向法院承认错误,另一方面,全部偿还了差欠银行的贷款本息,并主动缴纳了执行罚息。 
  鉴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并撤回了强制执行的申请,且被执行人及其父亲已向法院主动承认错误、具结悔过,并主动缴纳了执行罚息,亭湖法院遂依法解除了对扣押车辆的查封。 
  法官说法:“老赖”们,唯有全面及时履行判决义务,方是正道。任何妄图通过对抗、欺骗、躲避等方式规避妨碍执行的行为,终将都是徒劳无功的,自身也可能会因为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而受到罚款、司法拘留甚至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