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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警支队一体化事故处理六年零投诉


 

市交警支队一体化事故处理六年零投诉

  

2009年以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着力推进事故处理执法窗口化服务,探索建立“一站式调处、集约化服务、一体化运行、阳光下作业”的交通事故处理综合服务中心,创造了连续6年零投诉、零上访、零诉讼、零积案、零复核、零违纪的纪录。

公正透明 全程阳光作业

  日前,记者拿到一张由市交警支队赠送给一起交通事故当事双方的记录碟片,其中刻录了交通事故现场监控视频、接处警执法现场视频、现场照相、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尸检、车检照片和视频、案件电子卷宗,事故处理团队通案定责录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录像等,覆盖事故处理全过程。

  像这样的记录碟片,发生在盐城的每一起程度达到重伤以上的交通事故,当事双方在事故处理结束后都会收到。

  “建设法治公安,具体到交通事故处理上,就是要能够依法、公正、规范处理交通事故,让阳光照亮每一个环节、每一处细节,实现全程阳光化,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提高执法公信力。”盐城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夏存喜说。

  为了做到全程阳光化,我市各级交管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从处警开始就坚持全程录像,并坚持交通事故法律程序规定、认定依据和认定规则、交通事故事实、处理交通事故进度以及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五公开”。

  为了保证关键的取证及定责环节更加专业、公正、规范,盐城市交管部门大胆创新,所有交警大队均取消事故中队,进入一般程序以上的交通事故,取证和定责全部由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团队专业化负责。

  这个团队由事故处理部门负责人牵头,成员包括事故处理能手、法制员以及法官、检察官、保险员、人民调解员等,实行首接负责、跟踪作业、合成应对,确保事故处理一步到位。同时,执法监督贯穿于事故处理全过程,每起进入一般程序的交通事故,都实行四级审核集体通案制度,层层审核、层层把关,严防出现不公正现象。

  据了解,自2009年我市推行交通事故处理新模式以来,在盐城市区没有一起交通事故因处理不公、定责不准确引起上访、复核和投诉。

便捷高效 全程规范服务

  统计表明,我市每年发生的交通事故中,95%以上属于轻微交通事故。以前每起交通事故的处理都由同一名民警从头到尾负责到底,从而导致每名民警每天都有多起事故积压在手上,交通事故接警慢、处理不及时的现象时有发生。

  为了改变这一状况,我市交管部门着力推进事故处理窗口化服务,推广程序化流水式作业。

  交通事故出警和处置分离,所有交通事故归口到专业化的窗口进行处置。轻微人伤、财损等轻微交通事故由快速处理服务中心处置;非轻微伤或财损以及逃逸、亡人等进入一般程序的交通事故,由一体化的综合服务中心处置。

  路面民警只出警不处置。轻微交通事故当事双方愿意自行拍照快速撤离现场的,可以通过微信将现场照片发送到快速事故处理中心官方微信平台等候处置;选择报警求助的,则由路面交警和路面巡逻民警就近出警,拍照取证。出警民警只对事故作出初步责任认定,所有证据第一时间传送到快速处理中心,由那里的民警进行核查审定并加盖印章后,才能真正完成事故定责。

  如果交通事故较为重大,则由交警支队派出事故处理团队出警,进行更全面、更专业的调查取证,由团队通案后定责。

  出警和处置分离,彻底解决了接处警慢的问题,如今盐城的轻微交通事故,民警接警后一般3分钟左右就能出现在现场。为了保证取证的专业性,出警民警都接受过专业培训,而且他们随身携带的警务通内都设定了事故取证的规范程序。

  负责处置轻微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理中心,真正实现了“高铁速度”。在这里,交管部门与22家保险公司合署办公、集成服务,事故当事方随时到随时定损、随时定责、随时定赔、随时调解、窗口结案。盐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王炜说,以前一起简简单单的交通事故,没有几天跑几趟路是无法办结的,而现在,进了快速理赔中心,从受理到理赔,最快可以在三四分钟内办结。

  而负责处理进入一般程序的交通事故的一体化综合服务中心,则全面提供“一站式”服务,保险公司、法院、银行、司法、民政、社会救助等9大系统37家单位实行合署办公,与县级以上主要医院、120救护中心、医保中心、物损评估中心、司法鉴定中心及劳动部门实行办公连线,功能涵盖事故处理、多元化调解、事故诉讼、社会救助、保险理赔、伤残鉴定、金融服务、抢救治疗等诸多服务领域。

事了人和 全程化解矛盾

  对于交通事故的处理,盐城市交管部门不仅仅满足于“案结”,更着眼于“事了、人和”,努力通过多种形式的调解,将事故处理得更圆满,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满意。

  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刘杰分析说,在保证公正性的基础上,如果交通事故仍然难以圆满收尾,一般来说原因主要有三种:气不顺、理不明、赔付不到位。

  气不顺就顺气。加强人文关怀,以情感人是最好的办法。盐城市交警支队制定了住院时一次慰问、病床前一束鲜花、定责前一次谈心、调解前一次家访、葬礼上一次吊唁、案结后一次回访“六个一”的人文关怀举措,让事故双方从心理上相信民警、建立互信。

  理不明就说理。目前,盐城市形成了当事人自行协商调解、行政调解、复核调解、人民调解、保险前置调解、司法调解和信访调解“七位一体”的交通事故处理调处新格局。调解工作不拘泥于形式,而是追求效果最优化,哪种管用用哪种,目的是为了将道理说明白,让事故双方都信服。

  交通事故处理难,关键是赔付到位难。盐城市交管部门着力从各种法律关系入手,尽量解决赔付难的问题。保险关系中的保险理赔、劳动关系中的工伤认定等,都是事故赔偿的重要来源,就连一张小小的车票,也可能构成合同关系,能够为受害者争取到一定的赔偿。

  盐城市交管部门积极推行保险前置调解,第一时间公开赔偿依据,明确最高赔偿金额,同时邀请法官参与庭前调解,及时让事故双方明确“底线”所在,消除疑虑和不切实际的想法,尽快达成调解协议。

六年来,盐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亡人交通事故处理调解率达到100%,没有发生矛盾纠纷和信访投诉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