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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执行提升司法公信


 

阳光执行提升司法公信

 

  2014年以来,执结各类案件22630件,执行到位标的额34.5亿元,集中开展5次执行专项活动,促使一大批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市法院积极创新执行方法和执行手段,用公正、阳光执行聚增司法公信。

“三个到位”助力执行公信

  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在阜宁、射阳等县城的闹市区,市民们发现,城区中心广场上原本播放广告宣传片的大屏幕上,不间断分批播放着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不少被执行人迫于这样的巨大压力,选择主动到法院履行了还款义务。

  2014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强势推进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将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中予以公布,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制裁措施。2014年,两级法院共公布失信被执行人1948人次,依法对有履行能力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实施限制出境5人次,限制高消费343次,司法拘留611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人次,有力震慑了失信被执行人。

  “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必须执行到位,财产线索不明确的案件财产查找工作必须到位,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法律释明以及执行救助等工作必须到位。”盐城中院院长徐军对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提升执行案件质效提出明确要求。

  为了扩大执行效果,全市法院集中开展五大专项执行活动,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执行“春风行动”,执结案件3864件,标的额5.49亿元;开展涉民生专项执行活动,执结271件涉民生案件,标的额848万元;开展小标的执行积案集中清理活动,执结标的在10万元以下的案件405件,标的额741.69万元;组织“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执结案件2785结案,标的额6479万元;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人……

借力科技提升执行效果

  不久前,阜宁法院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过程中,经执行人员多方查找,发现主债务人邱某去向不明,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执行人员从案外人姜某处扣押了被执行人王某(债务的担保人)所有的雅阁牌轿车一辆,并依法进入评估、拍卖程序。阜宁法院依法对该车辆进行网络拍卖,该车以溢出拍卖价1.5万元的价格成交。

  自2014年初开始,全市法院实现网上司法拍卖,在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的同时,大大节省了当事人的佣金费用。仅2014年全年,全市法院网络拍卖共成交115件,成交金额达1.375亿元,中院网拍成交最大一单达2458万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246万元。

  借力科技手段提升执行效果,集中体现的另一载体就是执行指挥中心建设。两级法院将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作为执行工作的重中之重。目前,中院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已全面建成,实现了对自身执行实施工作进行现场实时指挥、视频连通以及对辖区各基层法院执行实施工作进行现场实时指挥、视频连通。与此同时,实现法院与银行、国土、房产、工商、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的“点对点”查询平台对接。

规范行为提升执行形象

  228日,人大代表朱某等人作为法院特邀的执行监督员,参与了大丰法院一起相邻纠纷案件的执行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全市两级法院把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作为提升执行干警和法院工作形象的核心工程来抓,围绕管事与管人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执行行为的制度规定:出台《关于执行款物交接管理工作的规定》,切实规范执行款物交接行为、堵塞管理漏洞;制定《全市法院执行案件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全市基层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协调和管理,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实施办法》,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确保法院执行工作顺利开展;制定《财产保全实施工作管理办法》,切实规范财产保全行为;出台《关于规范全市法院条线出差办案强化廉洁执行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

  去年底,盐城中院在执行某农村商业银行与江苏某药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纠纷一案过程中,依法对该药业公司位于盐城开发区的房产和土地使用权进行了查封、评估、拍卖,最终由盐城一家重点城建投资公司拍得。拍卖成交后,药业公司拒不将标的物内的遗留资产搬迁退出。执行过程中,法官一方面做药业公司的工作,另一方面制定了强制移交的执行预案。在充分考虑各方利益并进行耐心释明的基础上,该案圆满执结。

  为了便于当事人随时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和相关信息,中院还推出审判执行流程短信提示,随时告知当事人案件进展情况,随时接受社会各界对执行行为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