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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善用司法救助化解涉法涉诉信访

 

2015年以来,射阳县财政每年安排司法救助资金100万元,用于救助该县政法各部门所办案件的困难当事人,化解了一大批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体现了射阳县委、县政府温暖的司法人文关怀,获得了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良好统一。2018年上半年,该县已向135名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对象,发放了司法救助资金合计54.7万元。

主要做法有三点:一是公开司法救助政策。该县政法各部门将司法救助政策公布上墙,并对需要司法救助的对象给予个性化政策宣传。二是规范司法救助审批。该县出台了司法救助资金申报审批办法,成立由射阳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牵头,县政法各部门、县财政局分管负责人参加的司法救助审核小组,负责对政法各部门申报的司法救助案件进行逐件讨论,集体研究确定是否符合救助条件及救助金额,审核小组成员都要在每一份审批表上签字。审批表经审核小组会商同意后,报请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审定,交由县财政局拨付司法救助资金。三是建立联动救助机制。对于重困户,政法部门主动与民政、人社、残联等部门沟通协调,采取多元化救助。对于有特殊困难的对象,政法部门还因人制宜,积极联系相关主管部门帮助解决子女入学、家人就业、享受低保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