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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中院召开有限责任公司内部治理纠纷调研情况新闻发布会

12月14日,盐城中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有限责任公司内部治理纠纷调研情况,并发布6起典型案例。

据介绍,近5年来,盐城两级法院共审结公司内部治理类案件231件。统计数据显示,此类纠纷呈现出区域分布特征明显,案由分布差异较大,非理性诉讼倾向明显,涉案主体多元、法律关系复杂、连锁反应较大等特征。同时,通过相关案件审理发现,有限责任公司内部治理主要存在着公司章程作用的发挥不足、股东感情与事情的界限不清、监事制度对公司经营权的制衡不力、小股东面对大股东维权不易等问题。

据了解,此次调研,盐城中院以问题为导向,并针对具体问题提出务实建议,以促进提升本地公司内部治理水平,帮助公司集中精力发展主业。充分发挥公司章程的积极作用。公司章程是处理纠纷的重要依据,最能全面如实反映公司股东真实意思表示。设定明确合理的股权结构。明确公司股权归属,设置合理股权比例,增加股权内容弹性。务实搭建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将股东会作为公司内部治理中心,提升股东会的决策权力;设置机构齐全、科层分明的公司治理机构。预先制定争议解决机制。完善制度,将公司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设立独立机构,赋予其临时管理权限;预设股东退出方案,防范资本锁定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