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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奖励兑现暨纪律教育大会在盐城监狱召开 ——148件减刑假释案件集中宣判

“罪犯××,服刑期间主观上认罪,客观上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但鉴于其未履行生效判决中的财产刑判项,减刑幅度应当从严把握,裁定如下:……。”

 日前,市中院与盐城监狱、市检察院等部门联合召开法律奖励兑现暨纪律教育大会。 会上,市中院审监庭法官宣读送达了148份减刑、假释裁定。以减刑假释案件集中宣判为契机,对全体监狱服刑人员进行了一次法律政策宣传和思想纪律教育。一要强化法律意识,适应刑事政策从紧的新形势,要充分认识到减刑假释是一种法律奖励,不是权利,也不是福利,必须通过认罪悔罪、积极改造才能获得。二要强化规范意识,严格遵守监规纪律。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及监规,对照自己的言行,自觉接受教育改造。三要强化劳动意识,积极投入劳动改造。要认清劳动改造的意义,通过劳动培养劳动观念、矫正自身恶习、掌握劳动技能、刑释后自食其力、顺利回归社会。四要强化感恩意识,树立正确改造的新风。要懂得内疚、懂得感恩、懂得珍惜,端正改造态度,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做一个对社会、对家庭有责任的人。

 监狱全体服刑人员参加并接受了教育,反响较好。集中宣判当天,共有48名服刑人员走出监狱大门,重获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