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委常委会研究落实“一把手”法治责任
射阳县委常委会研究 落实 “ 一把手 ”法治 责任
8月17日上午, 射阳 县委书记戴荣江主持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 射阳县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实施 办法(讨论稿)》。《实施办法》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提出刚性要求。
戴荣江提出,全县 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率先垂范、主动担当,切实履行好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 要进一步强化法治理念。 更加注重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审视发展问题、谋划发展路径、破解发展难题。 要进一步落实法治责任。 完善法治建设体制机制,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为法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要进一步强化法治考核。 通过考核这个指挥棒, 确保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射阳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
会议听取了 县 委政法委 、政法委书记张哲峰 关于 起草 《实施办法》的背景、过程以及总体框架等情况的汇报。根据中央《规定》 和省委《办法》 ,结合 该县 实践探索,《实施办法》规定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适用范围、主要职责、履职方式、失责后果、解释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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