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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建立“双代表” 监督机制 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射阳建立“双代表” 监督机制

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近年来,射阳县在开展省首批党代表常任制试点县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创新 “党建+”模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进程中的政治引领和战斗堡垒作用,在基层建立“双代表”(党代表、人大代表)监督机制,有效激发了党员群众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实现了权力运行“阳光监督”,全县涉及党政干部及党务政务的信访、违纪总量明显下降,有力推动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一、立足基层实际,探索“双代表”监督路径

该县探索开展“双代表”监督工作,缘于四个层面的考虑。一是实行“双代表”监督有助于以党内民主引领人民民主,带动舆论、群众等社会各方监督,实现各类监督的互补互促,让党务政务在阳光下运行,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二是有效解决代表在闭会期间作用发挥的问题。把“双代表”真正从“三天代表”变为“全程代表”,全程履职、全程有责。三是有效整合行政资源,避免党代表与人大代表之间出现的诸如代表提案提议内容重叠、活动范围交叉等现象,既实施“双代表”监督,又在一定程度上节约行政成本。四是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通过开展“双代表”监督活动,增强党员群众对党委政府的信任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建立运行机制,打造“双代表”监督平台

一是搭建“双代表”监督的组织构架。成立以县委书记、县人大主任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双代表”监督联络办公室,负责全县“双代表”监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推进。建立近千名以非领导职务的党代表、人大代表为主,适当吸纳部分老党员、老干部参加的“双代表”监督队伍,并根据地域划分、知识结构、从事职业、专业特长等,组建100个监督小组,覆盖所有镇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每个小组由6-10人组成,赋予“双代表”选举罢免、审议表决、评议问责等6项监督职权。二是丰富“双代表”监督的基本形式。在全县推行“三先”监督机制,切实保障“双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党政事务让代表先知,对党政组织的工作举措,通过会议、手机报、内部情况通报等形式,第一时间让代表掌握情况,增强参与监督意识。重要决策让代表先议,县、镇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在实施前都要举行代表听证会,由代表依法审议,保证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干部勤廉让代表先评,对干部的勤廉状况,定期组织述职述廉、勤廉点述、勤廉测评等活动,让“双代表”进行评议。三是突出“双代表”监督的重点内容。把法治射阳建设的要求有机地融入其中,明确“双代表”重点围绕四个方面开展监督活动。围绕服务中心抓监督,把沿海开发、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环境保护等作为监督重点,着力推动加快发展;围绕决策权力抓监督,把 “三重一大”事项、农村“三资”管理的决策、执行,以及行政权力的运行作为监督重点,坚持内控和外控相结合,着力推动权力内控机制建设和阳光透明运行。围绕行政效能抓监督,把治理干部庸懒散慢和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作为监督重点,紧盯不作为、慢作为的人,不落实、慢落实的事,促使工作高效运转和干部清正廉洁。围绕民生改善抓监督,积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征地拆迁、医疗保障、矛盾化解等重点工作,加强对民生实事工程、群众关心热点问题化解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四是明确“双代表”监督的工作方法。推行 “听、察、查、约、问” 五字工作法。“听”,即听取工作汇报,可以要求监督对象就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报,并针对报告情况开展审议审查。“察”,即视察工作情况,定期不定期组织“双代表”对监督对象的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视察和调研,发现存在问题,督促工作落实。“查”,即查阅台账资料,针对党员群众反映事项和视察调研发现的问题,查阅监督对象相关工作的台账资料,并进行走访调查。“约”,即约见主要领导,把发现的问题   向所在单位的主要领导如实客观反映,并要求限期抓好整改落实。“问”,即开展质询问责,对存在问题较多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质询问责,或向其任免机关提出罢免或撤换要求。

三、落实保障措施,提升“双代表”监督质效

一是联系党员群众网格化。全县把网格化党建与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相结合,明确各镇区和村居党组织书记兼任网格长,是党建工作和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按照“人在网中走,事在格中办”的要求,在镇区网格成立“代表之家”,各村(居)网格设立“双代表”工作室,做到“小网格办大事”。县“双代表”监督联络办公室专门制定“双代表”监督手册,建立“三联”工作制度,即:镇区每个班子成员联系10名左右“双代表”;每个“双代表”联系一个村(居)、一个企业和一个基层站所(中心);每个“双代表”分别联系村(居)10名党员、10名群众。每月20号为“双代表” 联系村(居)党员群众集中活动日,“双代表”到村(居)工作室接待党员群众,宣传党的政策,了解群众诉求,收集意见建议,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二是实施监督渠道多元化。“双代表”通过视察调研、专题督查、列席会议、开展评议等途径,常态开展监督活动。坚持集中监督和个人监督相结合,对涉及部门众多的监督事项,由县“双代表”监督联络办公室牵头,运用召开专题询问会的方法进行监督;对沿海开发、重大项目实施等全局性工作,灵活运用听取汇报、审议审查、视察调研等组合式监督方式;鼓励和支持代表开展个人持证视察、约见部门负责人等监督活动,推动“双代表”监督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仅今年来,县“双代表”监督联络办公室牵头,围绕重大事项决策、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民办实事项目等先后集中开展监督活动8次,下发《监督建议书》46份。三是推进问题整改快捷化。建立“双代表”监督问题整改“绿色通道”,对重点意见建议实行开门办理、约期办理、现场办理,以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领衔督办和相关职能部门牵头专办等途径,迅速整改落实。对面上共性问题,由县分管领导归口会办解决;对办理周期较长或客观原因暂时无法实现的建议,定期向代表通报进展情况,或作出书面说明。今年以来,全县“双代表”共提出事关改革发展和社会治理的意见建议384条,目前已经解决353条,占92%。